1924年对于中国人生活影响最大的就是共和政f财政部提出的银行改革方案,决定放弃银本位制,选择与英美货币相接的金本位货币制度,在国内强制推行法定纸币,一年内将禁止白银和其它纸币的流通。
新的币制改革方案在议会中勉强通过,以总统令的形式发布。
新的币制改革方案规定:中华币作为国家发行的指定货币,将成为中央政府指定的在中国境内唯一流通的法定货币,自此令发布一年内,国内各银行(包括外国银行)、钱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禁止在市面流通。
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仍然可以在国家指定发钞银行兑换按国家指定收购价格兑换法定货币,中华元与银元的兑换按1:1的比率执行。
中华币的发行面额为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分,100元面额纸币仅在银行间结算中使用,并不在市面流通。
华元与美元和英镑的比值基本维持在2.75:1和7.85:1的水平。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华兴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六家银行获得了国家指定发钞行的资格,国家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以各发钞银行的资本额度来核准各发钞银行的货币发行额度。
《银行法案》并不禁止民间持有金、银等贵重金属和金银交易,但却禁止其作为货币流通,最严厉的是禁止私人钱庄发行的钱票和银元劵的流通。
受《银行法案》冲击最大的是国内的私人钱庄和外国银行,这些外国银行在中国发行了总数大约十五亿元的银元劵,许多外国银行发行的银元纸币数额已经超出了它们的实际偿付能力。不过只有华俄道胜银行一家外资银行在《银行法案》发布后的挤兑风潮中宣布破产清理,其余如汇丰、东方汇理、花旗、日本金正等由于实力雄厚或得到本国政f支持,还都咬着牙挺了过来,不过之后他们再也不能在中国的土地上随意发行纸币了。
各发钞银行同时都取得了经营外汇兑换的许可。
长期以来由于币制混乱和银价涨跌一直影响着国内的工商发展,国家政令的统一终于使货币统一成为现实。
稳定的国内环境使得国内工商业得到快速的发展。
与西方自由资本主义经济所不同的是,中国的经济带有明显的国家干预特征,铁路、公路及航运部门,“官办”的国有经济占到了一半以上,已经通车的蒙疆铁路张家口至乌兰乌德段及正在建设中的二连浩特经科布多至巴尔喀什铁路基本都靠着国家投资,即将通车的福州至南昌、杭州至南昌铁路及汉川铁路也有四成的国有资本。
自1918年后由于政局安定,共和政f与国外银行及政f间共签订了近8亿美元的铁路及实业借款合同,兰新(兰州至迪化)、陇海(兰州至海州)铁路得以开工续建、包武(包头至武威)铁路、川汉(成都至武昌)、宝成(宝鸡至成都)、太原至安阳、太原至西安、长沙至贵阳铁路都开始开工兴建,在铁路建设中,国家成为投资的主体(主要依靠国外借款)。
公路建设方面正在建设的主要公路干线有北京至乌金斯克、迪绥(迪化至归化)、绥武(绥远至武威)、大同至安阳、正太(正定至太原)、包头至西安、京汉、京宁、沪宁、沪杭、杭州至南昌、武昌至长沙、宁浔(南京至九江),公路建设的主要投资方为地方政f和地方绅商,因为公路建成后能够收费,这在一定程度提高了地方修路的积极性。
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的武汉、芜湖、南京三座长江大桥正在设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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