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在企业同类产品宣传期间,不得对其他同类产品做出诋毁。
当然,价格差不属于诋毁,但你这么直指同行就不对了。
这是可以告你的。
当然,吕锦的做法,其实没有诋毁同行。
他只是说,我们家的更便宜。
但这不代表就没有问题。
尤其是你都跑别人家门口这么搞了。
但在未诋毁同行产品的情况下,这种不正当竞争的后果并没有那么严重,一般情况,上面也就是警告一下,让你不要这么搞,但这需要时间!
吕锦打的就是这个时间差——我先不择手段把app推出去再说。
当然,上面反应或许没那么快,同行反应可是很快的,你做的再隐秘,也早晚会发现。
但是那又怎么样?
你们又没有执法权,充其量把我的人赶走,我换一个继续!
如果是李闲云,他绝不会这么干。
但吕锦就这么干了。
因为吕锦有更大的野心。
他很清楚一件事:事业如章鱼的触手,是可以不断扩张的。
一个影视公司,可以拓展出文旅产业,动画,影院科技等等,甚至现在连手办和平台都涉足了。
而平台本身也可以扩张。
一个手办直购平台做好了,顺带着就可以卖无版权的普通玩具,主打的不是手办,而是低幼年龄层,精准用户是妈妈们。在这个基础上做延伸,还可以向七岁以上年龄段延伸,比如学习用品。而既然主打母亲,那么将来奶粉类的婴幼用品,还有母亲们使用的护肤品等都可以延伸,最终形成一个或者婴幼儿,或者母亲,又或者两者兼顾的直购平台。
大产业做阶层划分,天帽做精品,精东做电器,拼夕夕做便宜货,但是产业分类,行业细分依然有切入点,从一点切入到一片切入。
既然李老板大气,同意他一次上二十款app,那为什么不考虑尝试一个兼顾未来的纯粹的直购平台?
但是这样的平台,要做起来非常非常难。
实在是因为和阿力精东等大企业比,没有优势可言。
降价也没用!
因为打折促销也要宣传,依然是海量的推广费。
在测试阶段,要的是找到有限经费下回报最高的那个!
要的是路子。
这种情况下,好路子要测试,坏路子也要测试!
于是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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