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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对黑龙江的开发---京旗回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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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用“圈地”方式夺取汉人土地再分配给满人的做法早已不合时宜了,要让北京这些旗人自食其力,归田务农,便唯有去尚有大片未垦地的边区屯田这一个办法。经过实地考察,清廷最终择定了今天黑龙江省的拉林、阿城等地作为屯田之地,并从乾隆九年(1744年)起付诸行动。对于这一过程,如果从移民学角度来说,应当是清统治者运用官方权力和财力加以引导、组织、强制推行的一种『政府』『性』移民。与增加兵饷等一系列治标不治本的办法相比较,这显然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排除其他因素,单从历史角度来考察,则清代京旗移垦的举措应该说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历史事件,在客观上,它促进了移驻地的土地开垦和经济开发。清廷长期以来为独占东北的自然资源、维护满族固有风俗,对包括黑龙江在内的东北实行了封禁政策,人为地限制了内地先进生产技术、经营方式等经济因素注入黑龙江,严重地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进程。而从乾隆初年开始的京旗回屯则使黑龙江各项事业开发有了良好的契机,成为其边疆内地化的开端。

    为了办好京旗闲散的移驻之事,清『政府』在回屯区先期投入了大量经济开发所必要的启动资金和设备,仅为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移驻的五百户京旗治办房地、牲畜、铁器等就“用银十一万四千八百二十九两”。另外,清廷还运用国家权力组织人力将大批荒甸垦为农田,这些均是闯关东汉民所无法企及的。然而,由于京旗闲散久居京华,耽于侈逸,致使耕地垦而复荒。于是,娴于农耕的劳动力就成为他们此时最为迫切的需求,这就吸引了数十倍于旗人的谋求生活出路的汉族移民的到来,使得该地区荒芜的土地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开发。如雍正十三年(1735年)“阿勒楚喀、拉林共垦旗地4908垧”,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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