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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爱情婚姻家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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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经地义,我不以为意。

    开春后的一天,我收到甲方一万元现金准备购料,刚放在家里两天,第三天去取,不见了踪影,因数额巨大,我不敢懈怠,急忙去找她表嫂,她表嫂说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她的面了,账是分文未还。我又打电话给她妹妹,她妹妹说几天都未上她那儿去了,听说与人合伙做服装生意去了广州。可半月后她回来,生意未做成,钱却花得精光,气得我当时更换了门锁。

    我使出浑身的解数,拉了一屁股烂账,好不容易成家立业,我想珍惜,并非不想和好,感情这东西勉强不得,强扭的瓜不甜,我也别无良策。在许多人,包括她的父母、弟弟、妹妹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我对她发出最后通牒,要么回家好好过日子,既往不咎;要么好聚好散,干脆分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当我的孤家寡人――这种有老婆与光棍汉一样的日子我早就过够了。

    她未置可否,依然我行我素,事情就一直拖着。然而,事不过三,我的忍耐也有极限,拖过将近一年,这样耗着,损人而不利己,到1996年4月,在财产归她,债务归我的条件下协议离婚,我又成为自由身,快乐的单身汉,哈哈!嗨嗨!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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