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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橘青登,绝不可能和天璋院大姐姐发生些什么!【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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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马说完了,厅房霎时被一片静谧所包围。

    “……嗯?”

    片刻后,青登一句掺满疑惑意味的“嗯”,打破沉寂。

    “这……有马大人,消息确凿吗?”

    有马一脸笃定地轻轻点头。

    性格出了名的一本正经的有马都露出这种表情了,那么也由不得青登不相信了……

    青登的眼瞳中闪烁出难以置信的眸光。

    “直接将我提拔为火付盗贼改的三番队队长兼先手弓组七番组的组长……这升官的跨度未免也太大了一些吧……”

    有马适才前面所说的那些:增禄500石以及家格升为“旗本”,全都在青登的预料之内。

    青登老早就有预料到就凭他此次所立功劳之丰,涨家禄只不过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搞不好家格还能得到升位,从“御家人”升为“旗本”。

    但有马后面所说的那些,就完全出乎青登的意料了……

    此前他有收到过风声:他有可能会被调任火付盗贼改。

    对于这则不知真假的小道消息,青登起初只猜测着:他就算会被调去火付盗贼改,多半也只会担任某个番队的与力。

    从奉行所“三回”的同心,升任为了火付盗贼改的与力……在这个阶级极度固化,官差们的晋升难如登天的时代里,这已属是极可贵的右迁。

    青登万万没想到他的升官跨度,竟会如此之夸张——越过“与力”一级,直接以“番队队长”的身份掌管一支番队和先手弓组的一支小组。

    先手弓组和先手铁炮组——直属幕府的弓组足轻队和铁炮组足轻队,即幕府的2支常备军。

    所谓的“铁炮”,就是火枪。

    江户幕府闭关锁国,不与外界交流,也不重视科技发展的缘故,使得先手铁炮组眼下仍在使用着已经过时上百年的火绳枪。

    火绳枪有着在射击之后,必须耗费许多时间填充下一发的子弹的致命缺陷,所以弓箭成了火绳枪填充子弹时的重要存在。

    一言以蔽之——就因为江户幕府现在仍在使用着这种在西方世界早已被摆入博物馆的落后火器,弓箭直到现在仍有不可忽视的用武之地。

    先手弓组和先手铁炮组均为战时为将军打头阵的军队,因此人选均是从武艺出众者中挑选。

    江户幕府初创时的先手弓组与先手铁炮组,编制共计34组,不过从百年前开始,编组就缩减为了先手弓组8组、先手铁炮组20组。

    作为幕府的常备军,无论是先手弓组还是先手铁炮组,2组在没有大仗可打的太平时代皆属于闲职。

    为了让二组有事可做,江户幕府给他们加派了不少“兼职”。

    二组在军事操练以外的时间,需要去负责江户城诸门的警备、将军外出时的警护、以及负责定火消役和火付盗贼改役!

    江户南北奉行所专职抓贼的“三回”武士,统计只有三十余人,以数量如此可怜的人手来维护江户的治安……想也知道担在“三回”武士们肩上的压力有多么大。

    安安稳稳是异常,忙得焦头烂额才是常态。

    而且江户奉行所也并不能管控整个江户。江户奉行所只负责江户平民的行政、司法、警察工作。

    比如寺社地和武家地……即“神社和寺庙的地界”以及“武士们的居住地”就不归奉行所管辖。

    寺社地由寺社奉行负责掌管。

    寺社奉行——官位极显赫的官职。负责管辖全国寺社领地及其居民,以及神官、僧侣、阴阳师、乐人众(以演奏音乐为生的人)、围棋和将棋师等职业。

    寺社奉行之下设有吟味物调役,负责解决寺社领地内的纠纷、犯罪事例检举调查等工作。

    寺社领内一旦发生事件,旗下的大检使、小检使就会出动,传唤或逮捕嫌犯进行调查。

    因为寺社地不归江户奉行所管辖,所以“三回”武士们是不能随意进出寺社地的。

    即使在江户町奉行管辖的江户町内犯下罪行,一旦逃进寺社领内,町奉行所的人也不能任意进去抓人。

    若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联络寺社奉行所请大检使、小检使出动缉拿,或者得到寺社奉行的许可才能进入寺社地内逮捕犯人。

    武家地也是同理。

    江户武家地的武士们若是犯罪了,由勘定奉行的公事方负责处理。

    一旦在町民地、武家地、寺社地等地方出现犯罪,每次都要与管辖的官员取得联系,这对于检举犯人造成了极大的妨碍。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也为了缓解“三回”等执法人员的压力,“八州取缔役”和”火付盗贼改”应运而生。

    所谓的“八州”指的是“关东八州”:相模、武藏、安房、上总、下总、常陆、上野、下野。

    八州取缔役即为一种特殊的巡警。

    起初只有8名官员,但后来随着社会动荡,目前扩增至15、6人。

    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骑着马、带着手下,在关八州漫无目的地瞎晃,只要遇见歹徒,无论身在大名领、武家地、寺社地还是町民地,都能畅行无阻地进行逮捕。

    可自由地对犯人、嫌疑犯使用暴力。若遇犯人、嫌疑犯抵抗而难以制服的话,可以直接将对方击毙。

    为与“三回”武士们做区别,八州取缔役们所用的十手上所系的是紫色樱穗。

    至于火付盗贼改,就是“特殊警察部队”。

    火付盗贼改的全体成员,基本全由先手弓组、先手铁炮组的士兵们兼任。

    因此火付盗贼改有着“加役”的俗称。

    火付盗贼改的最高长官,由先手弓头或先手铁炮头兼任(先手弓组或先手铁炮组的最高指挥官)。

    为了方便办公,会以长官的屋敷充当役所。所以火付盗贼改的役所是不固定的。

    除非某些特例,否则火付盗贼改最高长官的任期基本皆为1年左右,所以役所的位置基本一年一换。

    和八州取缔役一样,火付盗贼改能自由进出武家地、町民地、寺社地等所有的地区。

    但与八州取缔役相比,火付盗贼改有处极强势的不同——它不仅是个独立的治安部队,还是个独立的司法机关。

    奉行所抓到犯人后,若想对他进行拷打审问,还需层层向上通报,办理一大堆复杂的手续后才可对其用刑。

    火付盗贼改则完全不需要办理如此复杂的审讯程序。

    倒不如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审讯程序可言。

    他们抓到犯人后,可以直接将其押回役所对其进行严刑拷打,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也不用办理什么手续。

    这种拥有着可以自由动用私刑的权力,倒和唐土明朝的锦衣卫有些类似。

    由于在拷打、审问嫌疑犯上几乎没有任何的限制,火付盗贼改的刑讯极为严酷。

    故而民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一旦遭到火付盗贼改逮捕,就别想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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