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刘备不从兵大败,曹操听谏国昌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罪的人,例如残毁他人之体而裁剪毛发,却不合其理,不能将其裁死。若能复用古刑,使犯淫者下蚕室,犯盗者刖其足,如此则永无淫放(指奸淫)穿窬(指偷盗)之事发生了。然而普天之罪恶,虽未可尽皆悉数殄灭,但在此数内,时之所患,确实适宜先行施用。汉律之下所杀灭的不至于死罪的人,是其仁政所不披及的;而其余该死之者,则可以刑杀。如此,则受刑与得生者足以相替了。如今以笞死之法去代替所有不杀生之刑罚,这是怜惜人的支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钟繇亦与对陈群所议表示同意,而王朗及其它人则多以为未可复肉刑。曹操虽然深深认同陈群之言,但因为军事未罢的缘故,所以佥同众议,先搁置这一政议。后陈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陈群的为人,在朝中对人无适无莫(语出《论语?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意指对于人事没有厚薄之分),贵雅而执名杖义,不会为媚人而违背道德。初时,陈群常非议郭嘉为人不治行检,故曾数次于廷上投诉郭嘉,但郭嘉其意自若,毫不在意。曹操认为陈群能秉持公正,为之欢悦。陈群的性格正直通雅,多结友人,与同郡辛毗、杜袭、赵俨并皆知名,号为”辛、陈、杜、赵”,又与”直道推诚于人”的李义为友。陈群亦与华歆交深,常叹歆为”可谓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曹丕在东宫,对陈群深表敬器,待以交友之礼,常叹道:”自吾有回,门人日以亲。”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魏讽谋反时,黄门侍郎刘廙之弟刘伟被魏讽诱同,如今按罪连坐,刘廙亦当诛。陈群便向曹操进言,曹操亦道:”刘廙是名臣,吾本意亦欲赦之。”于是乃复其位。刘廙因而深感陈群之德,陈群却认为:”审议刑罚是为国之大本,不是为了私意;而且如今这决定是明主的本意,我又知道甚么呢?”陈群的弘博而不伐功,就是如此。冬十月,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曹操以孙权之书示外道:”这小子想把我放在炉火上吗!”陈群便与尚书桓阶上奏:”汉自安帝已来,政去公室,国统数绝,至于今者,唯有名号,尺土一民,皆非汉有,期运久已尽,历数久已终,非适今日也。是以桓、灵之间,诸明图纬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殿下应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遐迩怨叹,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臣愚以为虞、夏不以谦辞,殷、周不吝诛放,畏天知命,无所与让也。”

    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曹丕即王位后,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徙为尚书。

    东汉末年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弊端重重,人们都讥讽说“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曹操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任命陈群专管此事。陈群受命后,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