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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跑步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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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往西,就是魔都美丽的黄浦江了。

    跑出青山路不久,林然就感受到了熬夜带来的伤害,大腿和膝盖明显有些酸胀,说不上很疲惫,但是和大半年前相比,运动状态下的身体水平有明显下降。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

    斯蒂芬金曾经在写作这回事中提起自己每天至少有一个小时在跑步机上度过,如果不是为了身体着想,他连一分钟都不想待在枯燥无味的跑步机上,但是为了身体,他不得不每天坚持在跑步机上做重复的跑步运动,因为身体是创作的根本,对经历过死亡边缘的斯蒂芬金而言,只有写作比健康更为重要吧,最终这两者也会成为同一件事,必须遵守一定规则才能维持的一件事。

    村上春树也遵循锻炼身体和创作之间看似遥远实则是同一件事的原则,因为热爱跑步和写作,甚至写下了一本名为当我谈跑步的时候我在谈论什么,谁都知道他在谈论的是写作。

    这个夸下海口说自己从来不会卡壳的作者跑步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卡壳,更不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人家跑步是认真的,写作也是认真的,

    创作长篇至少需要两样武器,集中精力和耐力,前者是将灵感化作文字的基本保障,有些人可以一次集中精力三到四个小时,有些人则只有三十到四十分钟,因人而异,不论是三十到四十分钟还是三到四小时,都无法简单的以此来判定那个人是否能够完成一本长篇,因为时间可以像砖块一样叠加。

    每天集中半小时注意力用于写作,坚持一个月,一年,甚至两年,能够完成一部作品,而每天集中精力时间长达三到四小时的作者也许半年甚至几个月就能完成一部长篇,结果事实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对林然来说集中力和耐力,可以通过训练于后天获得,可以不断提升其资质。只要每天坐在书桌前,训练将意识倾注于一点,自然就能掌握。决定一本长篇能不能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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