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元。
但是这些钱不是他一个人的,必须减去他的合作伙伴所得的钱,也就是说18000—A4200(20000×24%)—B4200(20000×24%)—C1800(10000×18%)—D1620(9000×18%)=6180,于是他的当月收入是6180元。说到这里他的合作伙伴就有些纳闷了,大家一起销售黑日产品,为什么他只卖了1000元就有6180的收入而合作伙伴A卖了20000才4200元呢?这就是黑日的第二种奖金!
二、市场开拓经费(3%~21%)
他的合作伙伴一定会想,他在赚他们的钱对吗?黑日公司做了这样一个假设,他的合作伙伴如果不和他合作直接和黑日公司合作,按照销售额20000×21%=4200,也只有4200元,该销售人员呢?也不必要顾虑在赚合作伙伴的钱,因为营销人员在建立自己的销售部门的时候要投入时间和精力,电话费,差旅费。黑日公司在全世界有3000多万的营销人员,每个月每个人都拿着电话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和黑日公司结帐,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吗?那要多少服务人员来回折腾呢?而且黑日公司对报销单的真实如何审核呢?营销人员是不是为了培养一个营销部门而付出了大量劳动呢?黑日公司怎样去核实营销人员的劳动量呢?于是直接以奖金的形式返还给营销人员,显然是最合适的作法!没有工资、没有电话费,没有报销餐旅费,没有公关费,等等,只有根据实际销售额的市场开拓经费!
三、4%领导奖金
当营销人员发展的合作伙伴把他的模式进行了复制,合作伙伴A做到了60000,似乎一看,好像是出了问题——计算部门业绩是60000×30%减去他合作伙伴A60000×30%,您的收入等于0,营销人员会干吗?回答当然是不会!黑日公司的也不会这样干,当合作伙伴每月的业绩达到6万的时候,合作伙伴只是和他形式上的脱离,公司会因为营销人员为公司培养了一个稳定的销售部门,额外的拨给该部门的净营业额的4%作为奖金,这奖金具有世袭性,只要他的部门存在,这些奖金还会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计算一下60000×4%=2400元,从这里看,合作伙伴A收入比他多了不少,但该营销人员的收入还不只是因为A部门带来的领导奖金2400元,还得加上合作伙伴B、C、D他们所创造的业绩。世袭奖金充分得体现了黑日事业的人性化,要知道这就是保障。2400×12月×40年=115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