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刀,别看那刀不起眼,却是西蓝人所铸,西蓝人有着其他国家没有的精铁,他们所铸的兵器也是天下最锋利的兵器。
这把刀是太平从一位马贼头子手中所得,真正的利器,砍人脑袋就跟切西瓜似的,要不是刀沾过血,她倒真想用它来切西瓜。
有这把利器在手,遇到马贼或是落单的野兽,太平都会拿它出来磨一磨,只要出手,就没有落空的,这一路下来,杀过不少人,也救过不少人。
因她救人不留名,被她救过的人又常见她吹着一只玉笛,便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做玉笛仙子,她人还未到邺城,这名儿就传了开去。
太平到达邺城,看到了这个县城的荒凉,不禁有些愕然。说是县城,却还不如沙枣镇,那破败的城墙,让人怀疑来个孟姜女似的人物就能把它哭倒了。
最关键的是她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晋人与北地新近壮大的突忽部落关系紧张起来,战争有一触即发之势。她还道皇帝老儿对慕云飞还算照顾的,没直接充军,看来人家早想到了,来这儿当县令,只怕比充军也好不了多少,一不小心两边开战,邺城守得住才怪!到时候慕云飞这个县令只怕连逃都没地儿逃。
太平站在城墙下,看着破败的城墙发了半天呆,这才打马入城。城门口的盘查比较严,虽然她是女子,但因为身佩兵器,那些兵大哥可没打算轻易放她进入。
“这女子,你是何方人仕?因何入城?”黑瘦的老兵目光警惕地看着太平。
太平戴着帏帽,面纱挡住了容颜,听着老兵的话,虽然一口的北地方言,却让她没来由地感到了亲切。
“军爷,我是京城人,此番乃是还乡。”太平答道,将随身带的路引递上。
老兵看了一眼路引上盖着的大红戳印,岳太平三个大字印入眼帘,验证无误,挥手正准备放行,城门后却转出一骑,一个青袍小将翻身下马,冷眼瞥了瞥太平挂在马腹的行李,喝斥老兵道:“按我朝律法,民间是不可携带兵器的,此女随身带有武器,你难道就这样放行了?”
老兵愣了一下,他身边年纪轻点的大头兵忙上前解围,抱拳道:“校尉大人训诫的是,请恕小的们眼拙,这就重新盘查过。”
他来到太平身边,不等他说话,太平就把包袱中的佩刀抽了出来。这把刀甚是锋利,她本想蒙混着带回去,送给惯使刀的楼斩用,谁曾想这都要蒙混过关了,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小将来,坏了她的好事,那小子的眼倒是尖。
“哦!”太平仿佛刚想起来有这么一说似的,点了点头,说道:“怪不得这位军爷,我也是一时忘了,北地蛮人贼子甚多,人人都有武器防身,所以购置了这把刀,带着防身的,倒忘了我朝有这么个规定,既然不能带刀入城,那就请军爷收了吧。”
她有些留恋地摸了摸刀鞘,将它递给了大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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