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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南华联邦感受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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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政治行动委员会都代表某种商业、工会或政见利益,是特殊的利益集团介入政治的一种形式。

    公民社会的力量越强大,个体公民的政治参与,这当然包括政治捐款就越广泛、积极,就越能抵消特殊利益对政治的介入和影响力。

    南华联邦选举法对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政治捐款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对每个竞选人每次的竞选活动,包括初选、一般选举或特别选举等等,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的最高限额为5000南华元,这只相当于2名个人的最高额捐款。

    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都必须在成立后1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记注册,提供的资料必须包括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地址、司库人姓名和与之有关的组织情况。

    有的政治行动委员会之间有联盟的关系,若如此,作为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看待。

    不同的政治行动委员会之间可以相互帮助,但选举法严格规定,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给一个全国性政党捐献的的钱每年不得超过15万南华元,给另一个没有关系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年资助则上限为5万南华元。

    南华联邦民间助选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鼓励普通选民积极参与政治捐款,单个的选民们难免会觉得自己势单力孤,但是,作为一个集体,他们能够掌握和运用特殊利益集团的所有助选策略和方法。

    普通的个体选民只要齐心协力、共同行动,就算没有财富也没有显贵要人的朋友,也能够为竞选筹集到可观的款项。哪怕是10南华元、20南华元的小额捐款也可以集腋成裘、集沙成塔。

    个人捐款不需要一次写一张大额支票,竞选一般都要一年的时间,每个月捐款100南华元,像苏门答腊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60南华元,10个月捐款也可达1000南华元,已是一笔可观的款项。

    1965年社会工人党竞选运用的就是这种策略,募款总额的49%来自1000南华元以下的个人捐款,其中许多都是每月的小额分期付款。

    捐款人每个月以二三小时的工资支付这笔捐款,并不是太大的负担,这个策略使社会工人党的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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