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利比所谓国家利益和政府权力更重要。
因为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而人民则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公民个人组成的,没有公民个人,就没有人民这个集体,再谈人民这个概念也就没有任何意义,进而也就没有人民授权的国会和政府。
而且,人们之所以要建立政府,正是为了保障每个个人的这样或者那样的权利,如果通过人民意愿建立起的政府,不能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甚至侵犯公民个人的权利,那么建立政府也就没有意义了。
正如建国之初极力鼓吹公民权利并亲自起草法案,被称作权利法案之父尚进勇的所言:如果宪法不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就宁愿不要宪法,也不要什么所谓的共和国了。
新一代的南华人已经习惯生活在一个民主体制里,而民主体制落实在茶米油盐的生活中,意思就是:他的政府大楼是开放的,门口没有卫兵检查他的证件。
他进出政府大楼,犹如进出一个购物商场。
他去办一个手续,申请一个文件,盖几个章,一路上通行无阻,拿了号码就等,不会有人插队。轮到他时,公务员不会给他脸色看或刁难他。
办好了事情,他还可以在政府大楼里逛一下书店,喝一杯咖啡,咖啡和点心由智障的青年端来,政府规定每一个机关要聘足某一个比例的身心残障者。
坐在中庭喝咖啡时,可能刚好看见市长走过,他可以奔过去,当场要一个签名。
如果他在市政府办事等得太久,或者公务员态度不好,四年后,他可能会把选票投给另一个市长候选人。
他要出国游玩或进修,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不需要经过政府或机关单位的层层批准。
他要出版一本书,没有人要做事先的审查,写作完成后直接进印刷厂,一个月就可以上市。
他要找某些信息,网络和书店,图书馆和各级档案室,随他去找,图书馆里的书籍和资料,不需要经过任何特殊关系,都可以借用。
政府的每一个单位的年度预算,公开在报纸上,让他查询,预算中,大至百亿元的工程,小至计算机的台数,都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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