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小姑娘还有半分抵抗之力?
当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的说,沒的也说,恨不得帅哥能多多看她两眼。
哎呦,帅哥在哪儿都很吃香啊。
“喜欢千寻少爷吧?”陆漫漫八卦地问。
“锦瑟不敢。”只盼以后少爷和小姐成了亲,万一能将她收个房什么的,那也是前辈子修來的福啊。
陆漫漫笑得慵懒而散漫:“你觉得,是千寻少爷好还是七爷好?”
“……”这个问題,真的把锦瑟难住了。话说那七爷,也是一派翩翩风采,儒雅俊秀,真是难得的好男人啊。
锦瑟脸红了。
不知道如何作答,觉得答哪一个都对不起另一个。
陆漫漫一下就明白了,这小姑娘就跟追星族似的,看这个也好那个也好,哎呀,是啊,谁说得出那《步步惊心》里到底是四爷吴奇隆帅还是八爷郑嘉颖更耐看呢?她自己看完后还感叹十四爷最好呢。
陆漫漫笑笑,又倒了一杯茶:“锦瑟,以后我们女人家的事,少说给他们男人听,懂吗?免得他指手划脚,这次我就不怪你了,下次不可,绝不可。”
锦瑟忙点头,似懂非懂,站起來:“小姐,锦瑟干活儿去了。”
陆漫漫点点头,额间有些汗,顺口道:“锦瑟,晚些时分,给我准备上次那种玫瑰花沐浴。”
锦瑟答应着,一溜小跑,不见了影。
陆漫漫真是愁啊,开茶馆的事曝了光,不过她相信,百里千寻一定想不到的是,这茶馆是和龙田心合伙开的,要是知道了,非扒了她的皮。
男人小气起來,那真是比女人还小气,看他那个劲儿,就自己这样一张平凡的脸,能让那官二代龙田心看上?
不期然的,竟然想起那个“以身相许”的玩笑,她一下子把舌头咬痛了,哎呀,沒事过什么嘴瘾?虽然这明明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并且全世界人民都知道这是个玩笑,可是听在男人耳里,可不是那么回事啊。
她决定以后管好这张嘴,千万别犯了得瑟的瘾。
她跑去吉星房里,喝了一碗冰镇银耳羹,检查了一下吉星念书的成果,然后回房睡觉。
她觉得有些犯困,昨晚沒睡好,都是百里千寻害的,故意磨磨蹭蹭,在她床上东粘西腻,最后摩挲了一下她的伤痕,就吓得落荒而逃。
古代男子是很讲究礼仪,注重姑娘名节的,不过,陆漫漫想,他整夜整夜待在她房间,竟然都不碰她,传出去,这倒是要笑话谁啊?
只能说她太沒有魅力了? 她狡黠地笑,嗯,倒是要看看百里千寻的定力到底有多好?
她想着,迷迷糊糊睡着了。竟然梦见前世的男友,到她家去,站在她的遗像前看半天,很潸然泪下了一把。
靠,哭个毛啊哭!
陆漫漫看得火大,她得绝症的时候,他要跟她分手。后來他知道她得了重病,从国外巴巴地赶回來看她,然后被她凶恶地赶了出去。
她不要人可怜,尤其不需要男人可怜。
分了的手,断了的情缘,就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再喊什么爱悠悠,恨悠悠,都特马虚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