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中靖在得知此事后,草疏具奏,弹劾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瑕疵的一众官员。上疏后,案件被提解到刑部,经过刑部的详细审查,该案件的确是强奸,而不是和奸,并且清楚查明了两次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贿、受贿、请托、传话、徇情枉法、放纵人犯、回护属吏等真实情状。最后的处理结果就是:
强奸犯阎思虎被砍头;
受害人赵二姑给予旌表;
巡抚邱树棠、按察使卢元伟及府县各官员,该降职的降职,该革职的革职,该放逐的放逐,该充军戍边的充军戍边。
皇帝下诏书,嘉奖刑部堂司各官员能够秉公办案,申雪辩白。
梁中靖因为参奏实事求是,也给他加为四品衔。
其实,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又十分复杂的案子,其中,有强奸、有行贿、有受贿、有逼供、有徇私、有“进京上访”、有官官相护、有互相监督、有越级上告等等。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圆满的。这至少说明清廷还是有他的法律和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