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不具有指挥权,除非当时这支军队的主官与副职均不在军中。但军队的主官也不能无视参军的存在,因为参军具有否决权,即主将的命令必须经过参军批准才能生效。
不过为了避免参军利用这一点将主将架空,赵旉又详细规定了各人的相应责任,若是参军批准了主将的命令,那么出了问题,主将承担主要责任;若是参军没有批准主将的命令而出了问题,则由参军承担主要责任,这样一来参军便会尽量少干预主将的指挥。
另外,参军还负有引导方向的重责,一旦军队主将下达与该部队任务相冲突的命令,参军必须予以阻止,否则若产生不利后果,参军将承担全部责任。
虽然参军的出现可以大大加强朝廷(其实就是赵旉自己)对军队的控制,但若参军与主官关系恶劣,必将产生可怕的恶果。所以赵旉又规定,军队主官有权要求更换参军,而参军也可以申请调离,但这样做的话前者将受到赵旉的特别关注,成为轮调时的首选,后者则可能永远离开军队,而在高度重视军事的淮西特区,离开了军队就意味着仕途将会一片黑暗。
值得一提的是,参军的官阶一般会略高于军队主官,这一方面是为了照顾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好堵住朝中言官的嘴,另一方面赵旉设立参军一职本就有发掘提拔军政全才作为宰相储备的意图。
为了与参军制度相适应,赵旉对卫军的编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引入了不少前世记忆中的编制单位。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赵旉将卫军设为班、排、连、营、团、旅、师这七个级别,其主官称为“长”,副职则为“副”。以十人为一班;三个班为一排;三个排加一个相当于班级单位的连部与一个炊事班(此单位只建在连级)、一个医护班(构想而已,暂时还没有那么多军医。)为一连,从连级开始设置参军,称为“连参军”;三个连加一个营部(排级)为一营,设“营参军”;然后依此类推。也即是说,各级兵力在满编时,为一班10人、一排30人、一连120人、一营390人、一团1290人、一旅4260人、一师14070人。
斥候一开始属于内卫系统,但如何使用却取决于部队的主将,配合起来很不方便。赵旉很快意识到自己犯了想当然的错误,便将原有的内卫部队一分为二,大部分编入各级卫军,而其中的精锐则作为新的内卫部队。这些内卫精锐一是用来防内,二是在有需要时临时加入某支部队,比如一支北方的军队要去南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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