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留在香港,说不定以后到了哪里就不会在回来了。
房间的颜色是以粉色调为主,我最爱的色系,给人一种浪漫的感觉。只是,一个人还需要什么浪漫?只会让我想起在慕容家的新房,也都是以粉色系为主。
让人将房间的墙纸换成了天蓝色,家具是没得换了,也只能勉强用,有点不怎么搭调,反正也不会招待什么客人,根本就不需要在意那么多。
身体在渐渐的康复,只是猜一个月的时间,我已经很瘦了,连腿上和手臂上的赘肉都没有了。原来,伤心才是减肥的最好良药。
偶尔一个人走到码头,静静的吹着海风,有点冷,不过却让自己的头脑清醒很多。我该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总不能坐吃山空,然而现在又没什么心情去工作,该怎么办呢?
一个人随意的在大街上闲逛,想不到晚上九点多,我居然能走到辛辰恩住的新世纪酒店。一个月了,他练舞应该也回去了吧?
酒店外面的彩灯闪闪发亮,五颜六色缤纷美丽,晃的我眼睛都花掉了。在外面站了很久,从无数个窗口中猜想哪一间是属于辛辰恩的,他是不是正在里面?
也许是人太孤单的原因,原本才认识没多久的人,反倒是亲近很多。头有点晕晕的,只能讲头低了下来。
算了,既然没有打算进去那就不要站在这里了。人的身边一定要朋友吗?有时候朋友比陌生人还要伤人,还是不要改变现状的好。
无奈的笑着摇头,双手插在薄薄的风衣口袋里,秋天都要过去了,天气也越来越冷了。一阵风吹过,忍不住抖了一下。
“飘雪!”好像听到有人在叫我,只是这个发音实在有些不像,应该不是吧。继续往前走,不理会自己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