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等他有什么反应,背后就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要是敌人,你早就被咱们杀死啦,戴佛斯。”
这声音粗糙中带着一丝笑意,却让棕发中年忍不住紧了紧手中剑柄,不过他并未轻举妄动,而是缓缓转头看去。
一个让他有些熟悉的面容因此映入眼中。
“你是……本恩?”他迟疑地问。
“没错,是我,大肚子本恩。”
对方点头,套着粗布衣物的身材肥胖,一张笑呵呵地大圆脸在月光下分外明显:“这外号我其实不大满意,应该叫我强壮的本恩才对。”
“据我所知,你已经——”
“已经死了?不不不,亚瑟.戴恩收买了那帮狗杂种,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背叛了我们。”
戴佛斯闻言了然。
眼前这位是一个叫做御林兄弟会的组织中的匪帮成员,当然那是过去式了,当初从风息堡出来时,他曾经与黑发男孩讲过这个,该匪帮盘踞在国王狩猎的御林内,以绑架勒索贵族为生,两年前被疯王派遣军队剿灭。
据说领军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就是因为买通了御林当中生存着的那些村民后,才能够彻底剿灭这群土匪的。
然而眼下看来,说是彻底也显然不对。眼前这位叫做本恩的,正是御林兄弟会中一位比较出名的匪徒首脑之一,听说已经死了,但此时分明活得好好的。
“那个卖身的小男孩?”戴佛斯开口问。
他与眼前这位认识,主要是当走私犯时有接触过销赃的对方,但两人也就见过一两次,可称不上熟悉。
而眼下来看,他们显然是专门找自己来了。
戴佛斯想不到除了不久之前见过的那位小孩之外,这些人还能有什么理由找上自己。
“他叫托布。”身前那位声音温柔的女人开口道:“他是我儿子。我们很缺钱,那天他听说有贵族车队路过就跑了过去。”
“你是温妲,白鹿温妲?”戴佛斯问。
白鹿温妲也是御林兄弟会中的一个头目,戴佛斯没见过,但能猜得出。
“现在叫珍妮,金发珍妮。”
大肚子说道:“白鹿温妲这个名号可比咱们要响亮多啦,嘿,谁让她是个女人呢,女人天生就是生孩子的命,所有人都这么说。”
他们看起来没什么敌意,然而戴佛斯可不会因此放松警惕,此行他做的事情本就需要隐匿,而今被这两个昔日土匪找上门,他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情。
“两位朋友找我有事?”他问。
“当然,当然有事,咱们要不去附近酒馆坐下来谈?”
“请见谅,朋友们,我待会还有工作要去做。”
“别紧张我的朋友,我们只是想请你帮个忙而已,一个小忙。”叫做本恩的大胖子说道:“你看见了,我们虽然已经,额,已经死了,但是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死,所以嘛,这个人只要没死成,就得有很多需要,比如——”
他看起来有些碎嘴,于是没等说完就被同伴出声打断了:“我们想请你帮忙引荐之前那位鹿家的贵族少爷,没别的,就这么简单。”
“你们想见他做什么?”戴佛斯闻言皱眉。
“做侍从?做私兵?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贵族老爷们的侍从咱们见多啦,贵族小孩们的仆从也不少见。”大肚子说道:“那些废物可比不上咱们任何一个。”
“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准备投靠一个小男孩?”
尽管知道那位小男孩不简单,但戴佛斯感觉这事听起来怎么这么荒诞。
“你们见过他?没见过总应该听说过,他才五岁大。”
大肚子本恩闻言一愣:“五岁?我们听说是六岁。不过这可不重要,他总会长大的,没错,总会长大。我们也还算年轻,也早就不当土匪了。而现在,只要他随便仍两个金龙过来,像那天一样,我们就可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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