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身体的原主人,她是渝州城黑道上最为有名的杜耀华的女儿,十六四岁从内地随父到上海,平日喜好强抢民男、常常去那舞厅寻欢作乐,私生活弥乱不说,更是胸无点墨。
在三十年代的渝州流行的是出国喝洋墨水,学着洋人的姿态喝红酒,吃西餐,穿洋装,跳交际舞。
偏偏这个杜瑾瑜就爱好大口吃肉,穿老式衣衫,岔口旗袍。
季未暖想到此处,弯唇一笑,这点倒是不打紧,她也爱极了旗袍,要知道这些正统旗袍,不管是丝绸还是工艺,在二十一世纪那都是最上乘的服饰,恐怕是只要在博物馆里才看得到,值钱的很,穿着也舒服,清清爽爽的贴在身上,消暑效果极好。
只不过,强抢民男――
季未暖扶住额头,杜瑾瑜,你个花痴!
“小姐,你真的不是头又疼了,你的脸色看上去有些不太好。”白楚楚小心的问着,巴掌大的小脸拧成了一团。
季未暖抬起下颚来,眼角半挑着,惟妙惟肖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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