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呵呵一笑一点不觉得丢人,“王先生能来小庙,那肯定是蓬荜生辉,贫僧怎敢怠慢。”
“你这回来事的水平,当和尚屈才了,有没有兴趣还俗,就算你年纪大了,我也可以给你安排个四品知府做做。”
“王先生抬爱了,贫僧年纪大了,不愿再屡红尘之事。”
王轩忽然脸色一冷,“既然如此,那咱们就说点别的。”
“……”这特么变脸速度也太快了,方丈脸色一变,嘴角抽搐,妈的,这魔头属什么的,怎么说变就变。
“把你们寺庙里的名册拿出来吧,还有寺内没事的和尚都叫过来。”
“这,这是何意!”
“问那么多干什么,让你做就做,我王某人,最是遵纪守法,只要你自身并无错漏之处,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方丈无奈,只能吩咐身边去办,没太久,三百多和尚集中过来,都是这会什么没什么要紧事情的,另外一本厚厚的名册也拿了过来。
王轩身边也有人拿出一本名册,却是兴化府僧纲司手里登记的兴化府内佛道两门名册,当然,基本都是佛门的,道门只有大小猫三两只。
南少林的那本名册交到了跟随王轩来的书吏手中,王轩却起身来到那群和尚面前,一边走一边大量,忽然脚步一顿看着方丈说道:“老和尚,根据我大明洪武二十四年颁布的《申明佛教榜册》规定,你这里很多人服装颜色穿错了啊。”
“你这是什么情况,藐视国法,不把我大明放在眼里吗?”王轩忽然变的严厉,吓了老和尚一大跳。
他这才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项规定,那是大明初年,朱元璋为了限制佛教发展而颁布的一项法律,只是,200多年了,已经根本无人在乎无人执行了,或者说,这部法律,早就被人遗忘了,若他不是方丈,他都不会知道有这么一项法律。
这就跟明朝还规定商人不能穿丝绸质地的衣服一样。
《农政全书.卷四》谓洪武十四年:“上加意重本抑末,下令农民之家许穿紬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紬纱。”
也就是说,商人穿丝绸衣服都是犯法的(只能穿布衣)。
现在王轩把这事提了起来,明显是故意要找茬,可他还说不出什么来,国法就是国法,既然这项法令没有废除,那么这些和尚就是犯法了。
只是,这也太过拿鸡毛当令箭了,照这么说,商人们没有一个不犯法的。
可真要拿出来说事,还真让老方丈没什么办法。
“带走!”王轩一声令下,立刻有军卒上去拿人。
方丈立刻急了,伸手就去拦,嘴里还喊着,“等等,定是刚刚着急穿错了别人的衣服,马上换过!”
这些军卒可没听到王轩说停,自然是不管老和尚的,直接拨开他的双手就走了过去,老方丈还不敢真的硬拦,不然,以他一流身手怎么可能被小兵拨开。
赶紧扭头朝人群看去,那些军卒如狼似虎一般去抓人,吓的那些被抓的不知所措,谁知道被抓会怎么样,这万一这魔头直接让人下杀手那?
越是未知越是恐惧,再者少木寺一直无人来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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