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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我,陈浩南,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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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南哥和山鸡的影响,随身都带着一把刀。

    他当年最喜欢的就是蝴蝶刀,方便隐藏还可以耍帅,为了耍出好看的刀花,手指可没少被割伤。

    逃课,打游戏,打架斗殴,泡马子,留长发,玩打火机,看谁不顺眼指着他鼻子就骂,看谁头型上线,一群人冲过去就是几脚。

    一群人横着在街上乱逛,脖子从来就没放正过,总是喜欢歪着头看人。

    一起去吃撸串喝酒,大晚上的出去闲逛,街上空旷无人的时候一起大吼着唱歌。

    叱吒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吒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尊自我的法律。

    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天生我喜歌。

    傲慢做本性,忘形言行失敬。

    那管你,万世巨星。

    这是率性,我任性。

    以天性,亡命拼命。

    天生我喜歌。

    用实力争胜,横行全凭本领。

    我可变,万世巨星。

    战无不胜,我任性。

    以天性,亡命拼命。

    让乱世震惊。

    ……

    (有多少人是唱出来的!)

    看着眼前陈浩南和山鸡一群人,王轩不自主地哼唱了出来。

    满屋子的人都被王轩搞懵逼了,包括一帮战士,都傻傻地看着他。

    这特么什么情况?

    这么压抑严肃的时候你对着他唱歌是什么意思?

    眼神还这么迷离?

    这特么是神经病吧?

    这绝对是神经病啊!

    大家眼神变的十分诡异,包厢内的气氛也变得怪异起来,门口的端着枪的大兵们满脑门子是汗,好尴尬,好丢脸,我们要不要放下枪出去算了,这特么……待不下去啊!

    陈浩南一脸尴尬,脸上的肌肉都在微微颤抖,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门口一群人的枪口,都特么指着自己干嘛?

    大老远的跑过来用枪指着我就是为了唱歌吗?

    大佬的脾气都这么暴躁的吗?

    好吧,请继续你的演唱。

    我,陈浩南,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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