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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是大学同学,而廖卿文是我从大一恋到大四的初恋男友,她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我们的事。大四那年的bbs上有人发帖说:“帅哥廖卿文连续四年为她的女朋友李乐枼送早餐,系花李乐枼连续四年都在廖卿文打篮球的时候欢呼鼓掌,财大廖李,气质无比。省略千字,最后一句是:ps:欢迎到男生3幢205下注,廖卿文和李乐枼分手1赔10,结婚1赔2。”

    我和廖卿文看到这帖子的时候笑得东倒西歪,我说,要不买1万元的吧,到时分手的时候就有10万。他回答,要不我们买5万元的,结婚的时候我们还是有10万。

    事到如今,肯定没人会记得这个恶搞帖。分手前一个月,我们经常为钱发生争执,他每次都会说“这只是暂时的,我会有很多钱娶你的。”我嘲笑他“你连1万都没有,如何娶我?”他补充:“李乐枼,你是嫁男人还是钱?”那是最后一次对话。

    妖妖因为这事和我大吵一架。她大骂我对感情不负责任,大骂我的爱情太假,大骂我现实虚伪。呵呵,当时的我并没因此而生气,只是冷静地告诉她:“我很爱廖卿文,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要和他在一起。我的确很现实,但也给了他一年机会,毕业后他一直没找到份合适的工作,三天两头被辞退,我自己赚钱养了他一年,我已经尽力,如果继续下去,我们迟早会被这份爱弄得遍体鳞伤,不想因为锅碗瓢盆的生活扰乱我的节奏,我只是个平凡的女人,所以想要活得轻松一点。我没嫌过他不努力,可有能力的人早就发了财,我也想多等他几年,可不愿意自己有钱后却人老珠黄。”

    我觉得,一个女人最真挚的爱情应该给自己最爱的人,然后把最美丽的青春留给最爱自己的那个人,这也就够了。

    就是和廖卿文分手的前一个月,我认识了林伟凡。分手并没失误,失误的只是选错结婚对象。24岁生日的那个晚上,许下两个很好实现的愿望:第一个是找出在我婚礼上捣乱的恶人,第二个是立即和林伟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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