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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刘备不要的兵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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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如此,刘易还要慢慢的成为大伙的主心骨,代替以前刘备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要不然,刘易也不会明知道自己现在体内的阳气用一分就少一分的情况之下,也还为大伙付出这么多。三十六个轻伤兵,另外六个重伤兵,一共用去了刘易三分之二的灼热之气。

    为他们治伤,只是刘易的第一步。

    刘易这几天已经想过了,自己初到这个三国时代,如果是单凭自己一个人,恐怕还真的很难混得开。就算自己有元阳神功也不太保险,最少要先拥有自己的一班班底,如此,不管自己在这个时代里想做什么都会方便很多。

    以前那个刘易的残存记忆,本是铁了心的要跟随刘备,永远做一个小兵,因为他认为在军队里不会饿肚子,当兵打仗如果立了功还可以吃大餐、有奖赏。可惜,奖赏没有,刘备也不要大伙了,他想跟着刘备一直做小兵的愿望也落了空。

    不过,刘易却觉得他当兵打仗这个想法很不错,乱世嘛,不当兵打仗还能做什么?种田?经商?行医?这些都不行,种田都不够山贼强盗抢,就算没有人抢也不够交朝廷官府的赋税;经商更加不行了,钱多惹眼啊,说不定那天刚赚了钱转眼就又给别人抢去了,落得一个人财两空的下场。凭着自己的针灸术行医?想想一代神医华佗的下场,如此高的医术,最后还是被曹操卡嚓一声砍掉。

    所以嘛,在乱世里,一定要当兵,而且,还要当一个最强的兵,不会被任何人欺负的兵。

    如果不想被人欺负,那么不但要当兵,还要做到自己的手底下有许多兵。所以,一起从涿郡出来的义兵,刘易觉得会是自己很好的一个班底。

    还别说,这些涿郡出来的义兵还真的不简单。

    刘易通过脑中残存的记忆惊讶的发现,这些跟随刘备从涿郡出来的义兵,几乎个个悍勇,以一档十,战场拼杀起来时,个个都是不要命的主。刘备为什么凭着这三百余人的义军,就可以打出这么大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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