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温馨恬静,微风和煦轻柔。
金秋的天空,白云像棉花团儿似的,一团儿团儿漂浮在蓝天之中。
小红和陆畔的新坐骑二骏,头凑头并排站在路上唠嗑,唠英雄史,讲讲这些年足下遍布哪里。
时不常的再结伴溜达,吃口草,喝口水。
共同仰头感叹一下大骏:你在天堂还好吗?
他们的主子正在路边的大地里,一副农夫、农妇的打扮。
宋茯苓头上系个三角巾,“我说,挑嫩的掰,我爱吃嫩苞米。”
陆畔用苞米叶子连接做绳,将六穗苞米串了起来,向肩膀上一搭。
看看旁边地里,认出来了,又走过去,抱了一个大西瓜。
而茯苓已经钻出苞米地,正挖不知道是谁家的倭瓜呢。
挑倭瓜像挑西瓜似的,挨个敲了敲,这个好。
茯苓刚抱着倭瓜站起身,用胳膊蹭下额上的汗:
“……不好!”
她嗖嗖地跑了起来,在陆畔隔着苞米杆还没看清怎么一回事,茯苓将怀里的倭瓜一扔:“接住,快跑。”
陆畔反应迅速,左肩膀搭着苞米,右肩单手扛着大西瓜,一个飞跃,左手又准确无误接住扔过来的倭瓜。
怎么了?
“哎呀,快点儿啊,”茯苓跟陆畔着不起急,跑两步又调头回来扯住站在原地摆谱的大少爷,“放狗啦,五六条大狗呢。”
金黄的大地里,丰收的大地里。
只看宋茯苓边带头跑,边时不时回身,对追赶的老农们和六条大狗跳脚喊话:
“我告诉你们,过分了啊,可给你们钱了,就扔在那地头。”
“我告诉你们,再让狗撵我们,我可使出杀手锏啦。”
杀手锏是小弩吗?
不是,是陆畔。
带陆畔出门还带什么弩啊。
那弩,茯苓早在出嫁前一日就作为礼物又赠与米寿,祝愿词:作为一个男孩子,在外面行走要保护好自己。
“那姐姐你呢?”
“我不用了。弟,那什么,咱俩分一下财产,给你弩,我要小红。”
当时米寿:“……”
其实这两样都是他的,被姐姐霸占多年,他去哪能讲理呢。
此时,陆畔始终跑不快,始终跟在茯苓的身后保持半米的距离。
看着茯苓真急了跳脚喊话。
看样是怕狗随岳父,不怕狼,怕狗。
看着茯苓头上围的三角巾上还支棱根苞米叶。
他扛着西瓜抱着倭瓜,眼里满是笑意。
对面追逐的老农们终于发现低头的银子,急忙摆手让拽住狗,别撵了。
“银子?”
捡起银元宝的老农,狠狠心破坏元宝造型一咬,“恩。”
再看陆畔和茯苓那俩个败家子儿,已经驮着战利品找到一个风景更秀丽的地方,烤了起来。
茯苓吃口倭瓜:“真甜,真面。”偷来的就是香。
带辣萝卜条出门好了,就着萝卜条更好吃。
陆畔有刀不用,用手劈开大西瓜,劈开不规则的形状才更有胃口:“给。”
俩人吃个西瓜就能亲在一起,吃着吃着就抱在了一起。美其名曰脸上有西瓜水。
“甜。”
“是吧?我就说大地里的比城里卖的好吃。你看这秧子都是新鲜的。”
“我是说,你甜。”
茯苓立马满脸喜意,连捶带打,抱着陆畔的胳膊,将小脸藏在陆畔的背后。
陆畔胸腔里也发出阵阵笑声。
两个人席地而坐,互相依靠着啃玉米,渴了就咬口西瓜,也不着急赶路。
在他们眼中,不一定非要去庄子才是风景,处处是景。
陆畔正望着天上一团团白云,被茯苓问到大骏。
战马就是伙伴。
但他这一刻想起多年的伙伴并没有悲伤。
因为茯苓拍拍手站起来说:“我让你骑啊?”
“什么?”
“来,我背你。”
“都是女子弱小,可被男子背。我怎可让你背。”
“别废话,来,我真背得动,不信你试试。”
茯苓强制性让陆畔搂住她的脖子,费劲得背起高大的陆畔,“我肩膀厚实吧?我可靠吧?”
陆畔腿蜷曲着,两脚划着地,鞋上全是灰,侧头看向吭吭哧哧累冒汗的小脸,呼哧带喘还要自夸的小嘴。
他用脸使劲蹭了蹭茯苓的侧脸。
或许以后,再征战想起默契无比的大骏时,不再只是亲手埋葬大骏,后面的场景会连上茯苓背他这一幕。
除了父亲曾背抱过他,就只有媳妇背过他。
……
小两口在庄子的日子,只留下将屋子烧热的婆子,不必要的全部给放假。
这是他们俩共同决定的,烦透了身边跟着一堆人,么么哒的时候总被吓一跳。
他俩也不想想,给别人也吓够呛好吗?说亲就亲,你俩嘴沾一起得了,也不分个场合。
所以,共同决定就要共同承受。
陆畔和茯苓一起摘菜,一起用半生不熟的手艺做黑暗料理:
“呸,真难吃,我好像炒的是草。”
“我觉得还好,媳妇,你挺有天赋。”
“有天赋什么啊,我发现你,嘴可甜了。嗳?你是不是有阴谋啊?你再忽悠我,我也就这几天和你玩过家家,以后是不会你饿了亲手给你下面汤的。带我爹来好了。”
“茯苓,和你商量个事儿,你不能总惦记带爹娘。今儿一天,提了六次。”
“有那么多吗?”
“有,”他数过,脱口而出,不是岳父就是岳母,要么就奶和米寿。
陆畔一边夹菜,一边装作不经意的提要求,他是夫,什么时候媳妇开口闭口只提他。
俩人做的菜不咋地,酒非常不错。庄子存了不少好酒。
一起坐在院子里,喝得微醺聊天,望着皓月当空什么都聊。
以茯苓的感受,她和陆畔忽然进入现代谈恋爱煲电话粥阶段。
只是这里没有电话,需要面对面。
只是他们在婚后。
“忽然被拔高了,做王妃习不习惯呀?”
茯苓想了想,扭头看向陆畔:
“我嫁你,拔的比较多。一次性好几个头衔。咱俩没成亲前,我以为只做国公府的少夫人就会不习惯。真到了这一天,好像也没什么。”
宋茯苓继续道:
“有点像女人喜欢的一件非常贵重的首饰,市面上最贵的那种。没买前,或许会想许多。
我买它,我配吗?我豁得出去买那么贵重的首饰吗?要知道一旦买下,连衣服和鞋都要为它配套的,要不然也不搭是不是?然后我戴上能表现从容吗?会不会戴上像借来偷来的?
反正,种种吧。
会,曾不安过,嘿嘿,虽然我从不在爹娘和你面前表现出来,但私下,心里有过担心。”
陆畔微笑着问茯苓:“现在呢。”
宋茯苓未语先笑:“现在发现买回来就那么回事儿吧。真做了王妃也就那么回事。”
她还强调,是真的。
见识过,拥有了,真当上知县之女、知府之女、从三品侍郎大人家千金,到王妃、国公府少夫人,没什么了不起的。
毕竟都是人嘛,过的都是人的日子。
甭管什么身份,什么头衔,盼的想的、最终作为人,心态里想得到的,就那么几样。
宋茯苓从举例的首饰上,又拐到她老妈和祖母那里。
就这,她还不承认一天提好几次家人。
“我记得在奉天,曾经有一个像龙须酥样式的金耳钉。做工繁杂,金丝缠绕的耳钉,我娘格外喜欢。”
陆畔抿口酒,憋不住笑:这形容,他媳妇用吃的打比方。
茯苓道:
“那时候我爹其实也买得起,但是家里并没到想买就买的程度。
我娘就回回去奉天,带着我假装路过那个店铺进去看。她怕我发现,还假装看别的款式。
后来,我爹交家不少银钱,她终于下手给自己买了。
我以为,那个心心念念的耳钉会是她最喜欢的。但是她就刚买时连着戴了那么一段日子。
这么多年过去,我娘有许多首饰,我问娘,最喜欢哪个。答案很出乎我意料。
她说一个是我爹送她的第一条项链,一个是我大郎哥、铁头哥几位哥哥凑钱给她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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