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擦一声。
唐空问了些话,扭断了他的脖颈。
这个家伙不是黑人,是个白皮肤的,他是雇佣兵,废弃村庄里的一方,就是他的队友。
之所以对唐空开枪,也没有原因。
纯粹是因为这片地区已经渺无人迹,忽然出现一辆货车,才不管你是谁,先一枪干掉再说。
说白了就是想再杀个人过些手瘾。
以刚才那种情况,空旷地带,少有掩体,按道理说,基本没有机会逃出他的狙杀。
只是没想到还是踢了铁板。
“鹰?”
唐空看着这人手臂上的纹身,眉头一挑。
这人体格粗壮,纹了一只鹰,他的服装上,好像也有一只鹰。
这大约是一个组织的标记。
不过唐空没有多加理会。
他将这厮的装备收了起来。
防弹衣先穿上,枪支匕首先留着,至于这一把狙击枪,他不是当狙击手的料,不过本着战利品的想法,也背了起来。
至于村庄里的其他人,他并不打算大开杀戒。
之所以弄死这个家伙,是因为这个家伙准备狙杀自己,而且一直瞄准着自己。
毕竟他不是元境,还没有到正面对抗现代化热武器的地步,村庄里头的人,都拥有自动步枪,甚至是手雷等武器,对自己还是能够造成伤害的。
“还是得尽早修成元境才是。”
“不对,年道人也是元境,不也栽了?”
“我还是得突破元境之上才行。”
“这个年道人是真的坑,堂堂元境,刚出国门,就给活埋了,我还得不远万里,亲身涉险,把他挖出来,这回一定要让他给酬劳。”
正当唐空这样想着。
尸体上的通讯设备,却忽然亮了一瞬。
没有声音,但有一瞬间的亮光。
唐空低头看了下去,只见上面浮现的是一行英文。
英语成绩一直是唐空心中的痛。
他仔细辨认了一下,才勉强看得清楚。
“内部清扫完毕,20分钟内,做好准备,等侯伏击目标?”
“这群家伙是在这里准备伏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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