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5日,又一年的nba选秀,在大苹果城纽约进行。|排行榜 m| .更新最快再97年波特兰开拓者和芝加哥公牛的世纪大战后,全世界对nba的关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所以1997的选秀大会同样吸引了海量的关注。
虽然1997年不像去年那样星光熠熠,不过仅仅一个人,就足以为1997年的选秀带来荣耀和光辉,那就是来自维克森林大学的蒂姆-邓肯,一个在还没有参加选秀之前便已经被预定为状元的天才。
这几乎是nba历史上最没有悬念的状元秀之一,如果奥拉朱旺身后还有阿甘和乔丹让人惋惜,沙奎尔-奥尼尔后边也有个莫宁能让人叨叨两句,蒂姆-邓肯,绝对是一个傻子来选都会挑选的状元秀——毕竟傻子都知道选内线。除了蒂姆-邓肯之外,其他人和他的差距都太大了。
在电视上,大卫-斯特恩和多年前相比已经苍老了许多,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他之前留的胡子已经剃掉,不过他的脚步依旧稳重,他的语调依旧沉稳,在台上不紧不慢,带着一丝丝神秘的微笑,告知全球观众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
“ith-the-first-pick-in-the-1997 nba-draft,the-san-antonio-spurs-select-tiduncan-froake-forest-university!(1997年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一顺位,圣安东尼奥马刺队选择了来自维克森林大学的蒂姆-邓肯!) ”
场下,蒂姆-邓肯歪着脑袋微微一笑,不过很快收起了笑容,站起身和自己的朋友、家人握手,拥抱,轻吻,虽然他的状元实至名归,不过当结果真正宣布的时候,依旧激动人心——虽然他看上去一都不激动。
在现场的看台上,有很多维克森林大学的球迷,他们挥舞着森林大学魔鬼执事队的大旗,在现场高声欢呼,为他们的骄傲进入nba而感到骄傲。
戴上马刺的帽子,邓肯上台和大卫-斯特恩握手,他的穿衣品味的确有些糟糕,穿着米色的休闲西服,又宽又长,感觉不是量身定做,而是偷的奥尼尔的。不过这并不影响现场掌声雷动和经久不息的欢呼,毕竟他是如此的无可争议,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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