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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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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绽,鲜血顺着罗一的身体往下滴,罗克有点心惊肉跳,这特么不是专家吗?可不要把罗一活活打死,开普敦就这么二三十号华人,损失任何一个,罗克都会心疼。

    “洛克,那鞭子上可是有倒钩的。”安东悄悄提醒罗克一句,罗克马上了然。

    看上去伤得重,其实马丁已经留了手,至少马丁控制着,没让鞭子上的倒钩伤害罗一的身体,否则现在罗一不会这么轻松,要是倒钩钩在人身上,一扯就是连皮带肉一大块,就像鱼钩钩在人身上——

    想想都觉得疼!

    “打重点!”罗一还在不知死活的叫嚣,这不是挑衅,津门的混混就是这样,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津门卫混混的狠是出了名的,有多狠,一般人可能没概念,混混们不怕死,不干活,行走天地间靠的就是个“混”,他们的生活靠那些商人的供养,不过他们和黑社会不一样,不靠好勇斗狠,而是靠自残讹人。

    一般情况下,某个混混看上某个店,就会拿着刀到店里找事,他们拿着刀不是为了吓唬店主,而是从自己腿上割肉,一边割肉,一边还要招呼店主谈笑风生,店主也不是好惹的,会往混混伤口上撒盐,是真的撒盐,如果混混忍不住惨叫或者是呻吟,那么店主就可以把混混当场赶出门外,混混从此声名扫地,在没脸找店主麻烦,如果混混能忍住,那么店主多半会认输,不会把人活活搞死,那么这家店就要养着这个混混一辈子。

    神奇吧,还有更神奇的呢,一个百年老店,会有很多混混打主意,有了供养的地盘,怎么守住地盘是个问题,按照规矩,任何人都可以挑战有地盘的混混,挑战的方式也是斗狠,只要比老混混更狠,那就可以得到老混混的地盘,所以有人就为了子孙万事无忧,熬了一锅热油,自己跳进油锅里把自己活活炸死,从而轰动一时,人人敬仰。

    罗一就是这样的人。

    啪!

    “痛快!”

    啪!

    “马丁你早上没吃饭吗?”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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