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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来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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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霜前冷雪后寒,此时的黄汉虽然觉得呼啸的西北风刮在手上生疼,但是身体倒是感觉不到一丝寒意,看来棉甲真的是个好东西。

    黄汉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想办法搞一副手套?后来笑了,没有针线缝制,用细麻绳恐怕绑不出一副合用的手套。

    扛着一条马腿的黄汉在雪地里独行,腰里别着半截刀子,如果此时被任何敌人发现,他的命运都不会太好。

    因此他不敢走在旷野,尽可能走靠近树林的地方,穿越无遮无拦的旷野之时他总要前瞻后顾瞧仔细了才发足飞奔。

    刚刚来到大明,总要爱惜生命,如果发现风吹草动,立刻玩命地往林子深处钻是首选,还好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植被丰富,树林随处可见。

    不是被魂穿的黄汉不够勇敢,而是作战经验告诉黄汉,建奴骑兵不是浪得虚名,在旷野落单的步兵,而且是手上只有半截刀子的明军步兵,建奴不用打直接驱马都能撞死、踩死。

    黄汉现在有了一点点信心,只要自己小心翼翼,发现建奴来了立刻往树林里跑,即便后背有可能被建奴射中也应该没事,身上的三层破棉甲的组合抗不过步弓二三十步直射,面对骑弓七八十步距离的抛射还是不成问题。

    黄汉又不是什么明军大人物,想必建奴也只是顺手杀一杀,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穷追不舍,追入树林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太大。

    骑兵靠的就是速度,能战且能胜之则战,反之远遁即可。经验老道的骑兵最爱在旷野纵横驰骋,不会轻易钻入密林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他快步跑过一条被冰雪覆盖的小河,走上一个小山包,发现不远处有火光冲天,天色已晚那火光分外醒目,那里有可能又是一个被建奴祸害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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