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沈旭也见怪不怪了。
拿着罗丝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开了间房,上去后沈旭倒头就睡。
他丝毫没有探索罗丝身体的兴趣,别说女人,十年来他连大雕萌妹的身都上过,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泪,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这种情况是十年前开始的,他是一个普通打工仔兼职网络作家,白天干活到晚上八九点,回去后还要赶稿到凌晨两三点,天天如此。
长期以来身体就吃不消了,终于有一天,他猝死了。
第二天醒来,沈旭发现自己没死,但却不再是自己的身体。
重生!
一个神奇的代名词,
它可以使你变得强大,
使废材变成天才,
甚至可以把女人变出小弟弟,成为不可言状的人!
事实上,好像没什么失败的人生是重生改变不了的。
他是一个网络作家,对网络小说的套路根本不陌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重生,他注定是要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
然而,现实和他所臆想的情节并不相同。
因为不久后,他重生的那具身体被检查出癌症晚期,两周后沈旭带着无尽的不甘去世了。
再次睁开眼,沈旭发现自己又重生,这次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由于婴儿的实际掌控者是沈旭,在一次想爬出婴儿床的过程中摔到地上。
头先着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个宅女身上,碌碌无为的过了一个月,为了验证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农药自杀了。
结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后,噩梦开始了。
无论他怎么自杀,饮毒、割脉、跳水、上吊、跳楼、纵火、卧轨、触电等等,无一例外,全都失败。
倒不是说他不会死,而是每次死后都会开启第N次重生。
十年下来,沈旭早已麻木,人们都惧怕死亡,但对沈旭而言,死亡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哟,装忧郁?给本鸟起来,你输了,快点,一包辣条!”鹦鹉落在沈旭床头前,大声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给炖了!”沈旭恶狠狠说道。
“你不舍得滴,本鸟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话题的——鸟!”鹦鹉颇为人性化的炫耀道。
“丑鸟,你说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别叫我丑鸟,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丁妮格菲尔嘛,你不用说了,谁说谁骂人。”沈旭将枕头扔掉,有些烦躁的喝了口水。
“我警告你别提这个名字,本鸟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种娘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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