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地坐在书桌前畅想,却未曾注意到旁边床上的沙正刚也醒了,“哥,这才几点?你就起床了?”
“嗯,睡不着了。”沙正阳看了一眼还有些迷迷糊糊的沙正刚,又瞅了一眼贴在对面床上那张崔健的黑白海报,信口问道:“正刚,你说如果有一家企业让崔建当形象代言人,如何?”
“形象代言人?”对这个新生词语显然还有些陌生,沙正刚挠了挠头,有些费解的道:“这形象代言人是啥意思?和他风格相似的企业或者商品?我觉得老崔恐怕不会轻易替谁代言吧?他不缺钱,另外风格那么突出,估计不会随便代言,再说了,估计一般人也不敢找他当你那个所谓的形象代言人吧,听说他上电视都不行呢。”
沙正刚说的情况还真是一个事儿。
一来老崔独特的个性风格让他恐怕选择合作伙伴时肯定有很大限制,记忆中好像后世也只给BJ吉普等寥寥无几的企业做过广告代言似的。
二来选择老崔本身也有限制,他的独特风格使得受众面太大的商品都要考虑,至于说不能上电视这倒不是问题,好像也只是央视似乎对他有些不待见而已,其他地方台似乎并不在意。
不缺钱?这是个笑话,这年头谁不缺钱?
只是有些人有选择的挣钱而已。
老崔不是俗人,但也不是仙人,一样要要食人间烟火,所以他应该不会峻拒广告代言,只是在选择上肯定会比较苛刻严格罢了。
但沙正阳以为东方红这个品牌光凭名字就很有味道,至于说其他,就要看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了。
见兄长一时间又陷入了沉思,沙正刚有些好奇,老崔可是他心目中的偶像,兄长怎么会突然提到他?
“哥,你突然问这个干啥?”
“嗯,如果老崔作为某样产品的代言人,你们这些歌迷会选择用这样产品么?我是指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沙正阳没有回答沙正刚的问题,继续自己的话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