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的头点得像鸡啄米,生怕枪口突然飞出一颗子弹。虽然阿美也见过不少混社会的人来玩,带着家伙,但是枪这个东西,还是非常罕见的,所以才会怕得如此厉害。
而且她也深知,这些混社会的,不是帮老板做马仔,就是拖摊出来的亡命之徒,说得到,做得出,自然就不敢再有半点狡辩之心,非常配合地将声音压得很低,不住地求饶。
这正是单思华想要的结果。因为等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处理,不能在这个阿美身上浪费时间,所以他才直接把枪掏出来。要知道这些混迹于风月场所的女孩,见多识广,一般的刀是吓不到的,只有用枪,才能够让她们产生恐惧。
见阿美被吓得花容失色,单思华不禁一阵好笑:这枪的作用果然不容忽视,一拿出来就把阿美彻底震慑住了。
见单思华脸上有些笑意,阿美赶紧求饶:“大哥,你放过我吧,阿芳给你多少钱,我再出双倍,行不行?你快把这个东西收起来。”
“不行,我收了人家的钱,怎么可以这样做。”单思华学者刚才阿美的语气,讥讽道:“要是我收了阿芳的钱,不帮阿芳做事,你说,阿芳会放过我吗?”
“那阿芳要你怎样?”阿美满脸冷汗直冒,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弱弱地接问一句,声音也明显带有哭腔。
“她说要我在你身上留下一点记忆,好让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她。”单思华淡淡地接道。或许是因为太过兴奋,拿枪的手居然有些发抖。
“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找到她以后,她就问你,为什么会找得到她,然后你就把我出卖了,是这样吗?”阿美强忍住恐惧,自作聪明地问道。
“你都可以出卖朋友,我为什么不可以出卖你?”单思华将计就计,顺着阿美的话接道:“我可是给了你钱的,人家阿芳把钱还给我,还额外给我一笔钱,要我给你做个记号。”
“大哥,你放过我好吗?”阿美听到这话,抓住机会再次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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