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混战,他们也逐渐弄明白了,原来是有人趁着晚上,要进到女人营地里行苟且之事,被抓了现行。
卫队士兵早也听说,营地里来了年轻女性,早就憋足了劲想看看呢,居然有人敢来这一手,大家都义愤填膺,纷纷表示“弄死他狗日的。”
在经过大家大半夜的努力下,最终在一处山顶上收获了三具被打的稀烂的尸体。近距离的作战冲锋枪的威力真不是盖的,漆黑的夜里,能看到人影的情况下,基本都已经进入到了冲锋枪的射程,只需要朝着人影的方向,突突一梭子,基本上总可以打到一两发,再来一梭子,基本上目标就变成蜂窝煤了。
而取得这样的战果,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一人轻伤,消耗了一千四百发子弹,外加一挺冲锋枪。
受伤的人,就是开始提着裤子跑步去隐蔽的那位兄弟,他看到了七个人,并亲自率先开枪打死了两人,在一路追踪的过程中,他的腿肚子中了一颗六点五毫米的步枪子弹。因为距离很近,甚至不足五十米,子弹只是从左边穿进去,在右边穿出来,除了一个洞,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势。
冲锋枪消耗子弹的速度是很快的,只要扣住扳机,几秒种的工夫,满满一弹夹三十发子弹就打光了。而任志强带领的警卫队十个人全都端着冲锋枪,十挺冲锋枪一起消耗子弹,那速度是很惊人的,尤其是在这样漫山遍野追逐的夜战中。十个人消耗一千四百发子弹,其实并不算太过分,但庄健总共也才拿来了两万发而已,经过多日的训练,已经所剩无几了。
而最让人蛋疼的,就是竟然报销了一支冲锋枪,而庄健一共才从刘翼飞手里要来了六十二支啊。而最恐怖的却是,因为报销这支冲锋枪,居然见了血!一个卫兵,端着枪正在射击的时候,突然,发生了炸膛。破碎的撞针和复进簧擦着士兵的耳边飞过,在他白嫩的脸上居然划开了一道口子。虽然这算不得什么严重的伤,可是这玩意吓人啊。庄健这才知道,为什么刘翼飞在他要冲锋枪的时候,会问他“你敢不敢要”这个问题。原来是这个枪弄不好,会要了自己的命啊!
任志强精心组织,居然只收获了七具尸体,一个活的都没抓到。而这七具尸体中,有一具是枪支顶在脑袋上近距离射击造成死亡。两具是用刺刀捅死的,其中一个身体上没有其他伤痕,只是一刀扎在了心脏上。另一个却是身中四枪,但都不致命,只是最后被刺刀割断了脖子。
“这个杀人犯!”庄健狠狠的说,他白白跑了半夜,一个人影都没追到,正在憋气,听到这个结果更生气了,大骂到:“是哪个王八蛋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杀人?”
十个警卫队的卫兵,你瞅瞅我,我瞅瞅你,“这个……发现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不是我们的人干的……”
“是谁?”庄健问。
“不知道……”十个卫兵一起说到。
“不过……”正坐在旁边石头上给腿肚子包扎的一个卫兵想了想道:“有一个人,似乎可能是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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