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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诱饵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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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你眼里的她,那一种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宠溺。

    就像那一年,你拼了命也要冲上去抱住那个红衣女孩一样的眼神。

    像血红色的花朵一般,璀璨得令人不可动摇。

    我知道,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内心深处的那个灵魂不断地冲出台面来,想要控制我的心,控制我的手脚。

    我已经满足不了手术刀划在那一种冰冷的泡着福尔马林的尸体上面的感觉,我想要在活体上动手术刀,就像当年我拿着那一把菜刀砍在那个男人身上的感觉。

    一种达到人生巅峰的感觉。

    说一说那个醉酒男,他叫刘光吧!我在你审讯本子上看到了那个名字。他并不是我的目标,怪只怪他太放肆了。

    夜色下的花园里,他醉醺醺的冲上来,抱住我。

    我兜里的手术刀,蠢蠢欲动,不见血不罢休的样子。

    我已经控制不了它,它从来也没有让我失望,只需要一刀,他就趴在那里不动了。

    苟天明,他确实是我的目标。

    要他的命易如反掌,男人的弱点使他失去了该有的警惕。

    他确实该死,谁让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又不想负责任?

    这个结果显然不成正比,有道是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他仗着有两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将自己的半截身子都踏进了那条河流之中。

    钱不是万能的,人之所以能主宰这个世界。

    是因为它有区别于其它的有生命力的任何东西,它是有感情存在的。

    谈钱确实伤感情了,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可以不在乎的话,跟动物有什么区别?

    他活成了一个低等动物的样子,还不如不活着。

    我给了他选择,但他并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

    最后,我知道你会关心那个小丑,那个神秘人是谁?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这是我的底线,我不能出卖我的盟友。

    我在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朋友,我只能说,我们是一路人。

    尽管我们在这条路上走得并不远,我甚至连他的真面目都未曾见过,但我们至少相伴相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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