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这是席慕容的诗集词句里我最为偏爱的一句话,我曾经把这句话抄写在我的笔记本上面写满一整页。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看见那些字就眼花缭乱,觉得字不像字。
在我十三岁那年,隔壁家那个比我大两岁的姐姐情窦初开,她瞒着她父母告诉我,她有了喜欢的人,说起喜欢的人的时候,她一脸的娇羞。之后,我也幻想过,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不会也遇见一个让我倾心的人。秉持着对恋爱的这种美好,一直到我初三毕业……
可是后来在发现了盛海的事情之后,彻底幻灭了我对这种美好的向往。
这种时候想到那个烂人,简直就扼杀了我的好心情。
戈谣摇着我的肩膀说要跟我一起去吃饭,我死也不去。不管怎么样她说的去吃饭就是去她家的餐厅吃饭,我宁愿在学校里吃饭,我可不想碰见戈沐阳那个瘟神。很难得在学校都不会碰见他,我可不想一出学校就碰见他。
“我哥今天不在。”她眨着眼睛脸向我靠近,好像猜到我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不想和她出去。
“我答应了栗瓷要和她一起出去买东西。”我说。
“哦。”她像是泄气的气球那样,把手缩回去,我看到她这般,有点过意不去她一直的盛情邀约,于是忙安慰她:“今晚我请你吃饭。”
她的眼睛突然闪耀光芒:“真的?”
我点点头。
其实我和栗瓷并没有约,只是我刚好在早上的时候不小心听见栗瓷在和别人打电话,她说中午会出去。所以,刚好拿这个当作借口挡箭牌了。
下午没有课,我在外面瞎转了几个小时。平时在外面走路总是习惯看书,今天我却闲着从服装店一直逛到精品店,再从精品店逛到文具店。当我拿起那些笔在发呆的时候,我一股脑的把各种颜色外型不一的笔全部买下了。最后,坐在冷饮店里喝着奶茶吃着冰沙。吃冰沙的时候我喜欢大口大口的趁着冰沙还没有融化成水的时候吃光它。
无聊至极我看着窗外过往的路人,结果发现一个小狗蹲坐在玻璃窗外面盯着我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它也一动不动地盯着我……那样乞求一般的眼神,好像想传达什么信息,我吓得站起来。
我赶紧付账走人。
可是那个小狗居然跟着我,我去哪里,它就走在我的后面跟到哪里。我故意走进商铺里面,我以为它会走,可是等我出去,它居然还没有走,就站在店门旁边坐着在等……
怎么那么可爱。
我蹲在它面前溜它,它摇头摆尾的向我走来。我听人家说,自来狗是很好的,出门在外如果有不认识的狗狗跟着你,会有好运的。
结果,我把这个还没有长大的小拉布拉多偷偷抱回学校了。
因为它长得太可爱了,所以我完全没有想过后果,学校根本就不给我们养宠物的,何况还是一只会越长越大的狗。
黎怡倩尖叫着让我把狗狗丢出去。我抱着小狗走到她跟前唬她,结果把她吓得高声尖叫,一巴掌就要拍在小狗的脑袋上。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你居然还有虐待动物的倾向。”我鄙夷地开口。
“汪熙元你是变态,宿舍楼不可以养动物,你的眼睛瞎了吗。”她走到张贴着宿舍管理规定的地方,拍打着墙面对着我又是尖叫又是大吼的。
“它太可怜了,没有主人。”我眨巴着眼睛作可怜兮兮状。
她伸出她那保养得非常漂亮白皙的手指指着我,我甚至还能闻到她指尖传来的润肤乳的清香味。
“你不把这个狗弄出去的话,我保证下一个可怜得被赶出去的将会是你。”
“你要是敢揭发我,我就把它身上掉下来的狗毛放在你的枕头底下和被套里面。”
“啊啊啊啊啊——!”她抓着头发尖叫冲到洗手间去。
我撇撇嘴,耸耸肩,懒得管她。因为经过差不多一个月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像黎怡倩那种平时越是叫嚣得厉害的人,越是容易被耍得团团转。
她那种叫什么来着?哦,叫虚张声势。
所以她一定不敢去揭发我。
因为她怕我真的会把狗狗的毛发藏在她的枕套被套里。
戈谣从外面回来看到我怀抱着小狗,她尖叫着向我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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