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尽管动作和声音依然优雅,眼角却溢出了热泪。
“我很喜欢你们中国的一位诗人。他有一首诗,叫做我爱这土地。”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他朗诵起来,就像他当初在芒甸派出所里朗诵虞美人的时候那样,声音沉郁,气息悠长,好像他此刻正站在朗读者的舞台上一样。
青木静静地等他念完诗,说:“你的理想值得敬佩,但是你的手段令人发指!你有没有想过那些被你的毒品害得家破人亡的家庭?”
“那是他们咎由自取,没人逼着他们吸毒。优秀的人都是可以出淤泥而不染的。”
“就像你一样吗?”青木冷笑道。
穆卡自信地笑笑,不再说话。
青木摇了摇头说:“那么那些女孩呢?就为了你那个什么狗屁理想,你拿她们当实验室里的小白鼠、送给吴索吞当礼物、卖到娼街去当妓女,这就是你所谓的伟大?”
“伟大的事业总要有牺牲。她们的生命已经因此而有了价值,比那些在都市的纸醉金迷里腐烂的人要高贵得多!”穆卡说。
“不管你怎么狡辩,也改变不了你的本质,洗脱不了你的罪恶。”青木轻轻抚摸着虞美人的头发,“如果这事我没遇上也就罢了,可你偏偏绑架了美人。现在,你那伟大的梦该醒了!也许地狱里还有做梦的机会。”
“你怎么让我醒来?”穆卡一只手举着枪,一只手推了推眼镜,眼神里充满了好奇,“现在手里有枪的人是我。”
“知道这把手枪的名字吗?史密斯威森500手枪中的王者。050英寸口径,五发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弹头重约22克,初速602米每秒,枪口动能可达4109焦耳。如果你枪法好的话,可以一枪打死一头棕熊。在这么短的距离内,打死你们两个人足够了。”
“哦,忘了说了。你不用担心它的后坐力。一般人的确很难单手开枪,但我可以。我在非洲丛林考察的时候就单手用它射杀过犀牛。所以,不用怀疑枪的威力和我的枪法。”
“当然,我知道你可以催眠我,让我入梦,让我产生幻觉,让我以为手上的枪是毒蛇,或者让我进入别的什么幻境。但你要知道,这一套我也学过。而且我的精神力足够强大,我可以在杜鹃的催眠术下坚持二十分钟。就算你比他厉害十倍,我也还有两分钟的清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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