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日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港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港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担心,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长起来。。
医生问她:小姐,你结婚了吗。
她摇头:没有。
医生早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说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么尽快决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会有危险了。
生命是神奇的,却也是让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两个选择,只能有一个。
她不说话了,只是随着婆婆回到了客栈。婆婆给她挤了热毛巾,替她擦脸。
婆婆问道:这个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旧不说话。
婆婆也是过来人了,看多了那些痴男怨女,来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寻欢的有疗伤的,这大好的风光,在红尘之中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婆婆劝说她,如果要一个人带着孩子,那么太过辛苦了。
单身妈妈,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结果却是没几个好的。
不如选择断得干净。
她这么好的女孩子,以后还能找到一个好的,重新开始生活。再有着这。
婆婆好言劝说,她就哭了。
她只是说:可是我不能不要,因为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这么日复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体里,一日一日的长大。等到春暖花开,她拉着婆婆的手,那样坚决地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婆婆摸着她的脑袋,只觉得她是个笨姑娘。
那一定是极其深爱的男人吧,才能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决定。然而其实,明明已经离开了,各自应该有新的生活才对。恋恋不忘,应该是对那些有结果的人说的。如果早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去执迷不悟,应该斩断的彻底才对。
可其实,因为舍不得吧。
因为还深爱着吧。
或许,是要证明一些什么。
就比如好似要证明,这个世界也来过一回,于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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