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像她那么……极品的女性,不仔细挑着找,一般人还真是遇不到。你就当是自己中大奖了呗?”
“有这种好运气,我不如多做做实验。”沈夕翻了个白眼,“这么万中无一的情况都能让我碰上,如果把这种运气放在科研上,说不定我也能发篇CELL呢!”
“我已经搞不明白你到底是不想谈恋爱,还是单纯就想发CELL了。”孙立恩无奈道,“反正呢,人在世上就活一次。只要自己开心,并且还能为整个社会做点什么贡献,那就很好了。不要太在意其他的。”
“我就比较在意学术成就。”沈夕非常认真的说道,“给我一篇30分以上的文章,我不介意继续单身下去。要是有人送我一篇60分的文章,让我换个性取向也不是不行。”
完蛋了,这孩子魔怔了。孙立恩迅速决定换个方向,“你最近见曹博士了没有?”
果然,长兄如父。曹鑫的这个操心性格虽然容易被人“反唇相讥”,但只要是个人,总会对这种关心感到亲切的——谁会记恨一个一心惦记着,希望你越来越好的人呢?
果然,一提到曹博士,沈夕脸上那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马上就换了个样子,“见了啊,我昨天刚刚去过曹师兄家。他儿子已经会叫人了,那天口齿不清的管我叫哥哥来着。”
“那孩子管你叫哥哥?曹博士教的?”孙立恩问道。
“对呀。”沈夕点了点头,“以前我还不觉着,不过这次去过之后我突然发现……小朋友还是很可爱的嘛。”
那哪里是什么小朋友,那不是你的“同辈人”么?孙立恩努力憋着笑,真没看出来,曹博士居然是这么个蔫闷坏损,占人便宜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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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从任何角度上来说,完成答辩并且被破格授予博士学位,这都是不亚于“金榜题名”的重大喜事。
刘堂春今天亲自做东,请今天参与答辩的专家,以及孙立恩和沈夕一起去吃饭——沈夕的转专业目前进展顺利。按照预定计划,他会在宁远医学院里多读一年硕士,两年后子再直博。
刘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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