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审讯室。(本人没有去过,这里纯属瞎掰。)
一名警官正在问经理话。
“你为什么拿着刀子追着刘某砍?”
“我两闹着玩呢。”
经理并没有如实回答,或许是骗子刘早就在来的路上给他做了什么暗示,两个人是一唱一和,说的真的好像跟闹着玩一样,并且都有意隐瞒夜明珠的事情,最后把戏演的毫无瑕疵。给警方的办案造成了困难。
警方觉得有蹊跷,就把天明和夜凯叫了进来,这两个人也就像事先商量好的一样,将早上捡到夜明珠的事说的一清二楚。
最终,警方从骗子刘的裤裆里掏出了夜明珠。骗子刘和经理没辙,经理也只好把自己拿着刀子的事情如实招待。
最终判定,骗子刘和经理因为分脏不均产生了矛盾,差一点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两个人都有罪。
经理和骗子刘惺惺相惜,二人彼此对望了一眼,最终二人将狐疑的目光投向天明和夜凯两个人身上。几秒后,他们想通了,这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不然的话天明和夜凯也不可能这样毫无保留的怼他们。
骗子刘和经理不服,各自争论着,想方设法的想要拖别人下水,前者说,“要不是张威报假案,他也不会去网吧,如果他不去网吧的话,也不会和经理起冲突,所以一这事情也有张威的责任。”后者说,“要不是夜凯和天明捡到夜明珠给了自己,自己也不会起贪心,所以夜凯也有责任。”
警方回应,张威之前带着他的几个兄弟来自守过了,他说他们兄弟几个因为签了一个不平等的合同气不过,所以想要通过报假案的方式报复刘某,还有,他们说之前偷了刘某的一个耳机,所以两罪现在已经并罚,张威等人已经被拘役。并且合同不是有效合同。夜凯和天明捡到贵重物品交给单位领导,并没错,但是单位领导却没有将贵重物品交给警方做挂失处理,并且还因为贪心起了冲突。所以要拘役开导。(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在这里就不多扯了……)
天明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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