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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 汉纪十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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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表率。不得留宿奸人。乡里间一旦有什么异常之事,小吏随时报告官府。因此奸人不敢越界。开始实行的时候似乎有点麻烦,但后来吏无追捕之苦,民无棰楚之忧,也就自觉方便而安心行之了。

    延寿接待下吏,施恩甚厚但是约誓分明,有欺其软弱者,延寿痛自刻责,自言岂我有负于他,这人怎能如此做事?其人听到后自己感伤后悔,有其县尉就曾经因为此而自刺死。又有门下剸自刭,幸亏众人解救及时,才不至于身首异处。延寿涕泣,请医延治,并厚赠其家。。在东郡三岁,令行禁止,断狱大减,于是入为冯翊。

    延寿出巡郡县,至高陵,有昆弟两人因为田地归属相互诉讼。延寿大为感伤说:我有幸得以备位,为郡中表率,却不能宣明教化,至令百姓有骨肉争讼的事发生,这既伤风化,又使贤长吏啬夫三老孝悌蒙受耻辱,咎在冯翊。我应当先退去。因此退到传舍中,闭门思过。一县官吏都不知什么原因,令丞啬夫三老也都自系待罪。于是争讼者的宗族长辈专相责让,这两昆弟深深自悔,二人亲自肉袒负荆,前来谢罪。愿将相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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