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处干净简朴的街坊小酒馆,王秀招待了沈默。
酒馆虽说是干净,却颇为简陋,寒酸程度让何老道与四名家丁护卫不忍睹,甚至猜想少东主会勃然大怒,然后拂袖而去,不待这样寒惨人的。
让他们很失望,也万分的诧异的是,只有一壶浊酒,两个素盘外加一尾鱼、一盘白煮触汁猪肉。
沈默却吃的津津有味,尤其那碗酱拌面,沈默是大快朵颐,连声称好。
王秀始终神色平淡,不以沈默高兴而兴奋,仿佛一位多年的老友,偶尔聚在一起,波澜不惊。他并没有刻意为之,绝不是有富贵人家弟子,吃到外郡县民间小吃便兴致勃勃,这种肤浅的道理,在他看来,这都是小说中杜撰出来的。
连天子每年也要春耕做样子,就别说那些官僚贵族子弟了!万事兴之所以数十年兴旺,沈家从质库逐渐扩张,他们可以培养的核心族人,绝不会是废物。
他之所以请上这顿,就想看看沈默为人,如沈默没有一丝犹豫,他会立即断绝来往,最起码不会拿出真家伙,人城府深不可怕,可怕就可怕在,不得不与城府深,有着绝对财力的人打交道,那可是连骨头都会被啃光的。
至少,沈默让他有些满意,当他看到白肉的那一瞬的蹙眉,并且苦笑道:“白水煮肉,实在难以下咽。”
王秀的戒备之心放下三层,沈默没有完全隐瞒自己观点,就说明此人至少带有几分诚心而来,只要把利益控制得当,相信会有皆大欢喜的局面,想想心下释然。
“尝一点,看看滋味如何?”
沈默怪异地看了看王秀,似乎鼓足了勇气,加了一块瘦一点的白条肉,沾了点调料,慢慢放在嘴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慢慢地咀嚼,做好了一旦不行,立即吐掉的准备。
“滋味如何?”
“原本以为清水白肉无味,哪里想到另有蹊跷,肥而不腻,要不蘸着调料吃,绝对是原滋原味,后悔上次没有过来品尝。”沈默似乎回味悠长,把剩下的一口吃进去。
一语双关,表示遗憾上次失之交臂,很委婉却无道歉,王秀淡然一笑,又不欠谁什么,有何道歉?
“用水把肥油都煮出来了,自然肥而不腻,不过常吃就没味道了!”王秀呵呵一笑,道:“酒足饭饱,我要先去场子里看看,识之兄一起去可好?”
“这是当然。”沈默很知趣没提它事,还不到时候嘛!
酒足饭饱,他们一起来到县学旁的仓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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