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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他叫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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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十八章 他叫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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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火雾森林”实在是一个探险和修炼的好地方,这里魔兽众多,火系元素能量充裕,不管是打猎、还是锻炼火系魔法,火系斗气,都是十分适宜。比较恶劣的高温和残酷的环境,也在无形中锻炼着人的身体和意志。牧修从7岁起,在维特烈帝国天风城里那次”茉莉花酒馆事件”中任人宰割开始,就深深觉知:自己想要立足于这块大陆,需要十分强大的能力,以及高人一等的地位。

    在这个”火雾森林”中更是加紧修炼,重生前的李牧野,在自己21岁后才开始了“军校训练生涯”。

    然而现在的牧修,可以算是从7岁起就逐渐开始锻炼自己的武技,和积累自己的那一点点斗气。在盖伦和霍华德地敦促之下,也当得夏练三九、冬练三伏。比前世的自己度过的“纨绔子弟”强的太多了。

    如今,已有7年武技斗气修炼洗出的牧修,在这个“火雾森林”中的锻炼效果也是非常之好。

    与树桩对战,哪里比得上亲手与魔兽厮杀呢?在课堂上听来的野外生存知识,如何比得上孤身一人身处这复杂危险的“火雾森林”中竭力求生呢?

    牧修心里虽然担心着约翰、贝罗妮卡等人的安危,但苦于不熟悉”火雾森林”的地形,没多少方向感的牧修更加找不到出路,牧修虽然可以依靠女娲的初级洞悉能力一次又一次地逃避强大魔兽的追杀,但是女娲无法为牧修提供方向上的建议,因为女娲的数据库本来就是牧修的脑袋瓜,牧修脑袋里没有的东西,也没法凭空变出来。女娲试过分析这里的地理地质环境,比如通过数目茂盛和稀疏的对比,判断南北,只是地球上生态学的那一套知识,在这里基本上不顶用。这里遵循的完全是一种“抽筋”的生态环境规律。

    牧修忍饥耐饿,还需要躲避各种强大的魔兽,在这里晃荡了很久,不知不觉间就过了两个月,这两个月牧修几乎走遍了”火雾森林”的二分之一面积。在这两个月里,牧修凭借女娲的探测和分析、自己制作使用诡计和陷阱,杀死了各种魔兽,也在活剥魔兽后,吸收了大量的“火系魔兽晶石”,现在体内火系元素能量大涨,整个人白日没事身上就冒火,和魔兽也差不多了。

    另外,牧修长期吃食这里的魔兽肉类,这些魔兽肉类都充斥着躁动不安的因子,每次牧修吃完肉,都觉得欲火焚身。牧修苦于身体里蓬勃生长的这一种“欲火斗气”,只能尽量逼迫自己把它发出体外,过了几次,他竟然洋洋自得地告诉女娲:

    “看见没有?小爷天生神力,这是强大的火系斗气!火系斗气!”

    小白长到了一米多,战斗力虽然很低微,但可以变成各种工具的形状,牧修砍树把小白弄成斧头,挖掘陷阱把小白弄成铁锹……各种乱七八糟,不一而足,小白对此不满,但每次战斗后有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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