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吃人,他岂能下得了嘴?
若是吃十恶不赦的家伙,或许他还有可能做得到。
毕竟,他乃货真价实的正义之士,嫉恶如仇,穷凶极恶的家伙在他眼里就是禽兽,根本不算人,只要能将祸害良善之辈的人渣铲除,他才不在乎用什么手段呢,吃了他们,未尝不可。
但金玉珠并非十恶不赦之辈啊,她并没做过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相反她心怀侠义,做过不少助人济困的事情,实实在在是个大好人啊!
另外,她是他媳妇儿,她对他也是真心实意的爱。
这么一个人,他如何能要她命?
不能够!
生吃了她,那他就更做不到了!
金玉珠,你就是本少爷的克星!
看来,本少爷此生无论如何,注定是要死你手里不可啊!
既如此,我认了!
想要我命,尽管拿去好了,欠你的,本少爷我还给你!
不过,我不想做个糊涂鬼,希望你看在咱俩好歹夫妻一场的份儿上,让我死个明白,请你以后给我上坟的时候,务必告诉本少爷:上辈子,我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要你这辈子非得如此不依不饶、苦苦相逼、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