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百姓们的信心与斗志啊。
还有,那厮是敌军将领,屠杀了不少百姓,实在可恶至极,砍了他,也算是为那些死于他手的百姓们报仇雪恨了,若他们泉下有知,也可以瞑目了。
当然了,宰了他还有别的不少好处。
比如,龙逍遥心中的怒气稍微消减了一丝;比如,附近的百姓不再担心他会突然暴起对他们发动攻击,可以专心与自己的对手厮杀了……
总之呢,杀他利大于弊,比留着好,好多了。
不说他了,一个我连名字都没提的丑鬼倒霉蛋罢了,且已是个死人,有啥好扯的?言归正传,咱继续说本书英俊帅气的男主角——龙逍遥龙大少爷! ……
得到生命元力,没几息,龙逍遥全身的伤就好了七七八八,与敌厮杀什么的,已无大碍。
王八蛋,我要宰了你们!
无能为力也就罢了,既然有了气力,伤也好得差不离儿了,龙逍遥自然不会置身事外冷眼旁观。
开玩笑,好多老百姓正被敌人屠杀,他们是人,不是野草,他又不是冷血无情家伙,身为一个心怀侠义的大好男儿,他岂能坐视不管?
“狗杂碎,看刀!”龙逍遥毫不迟疑,一抖手,嗖的一下就将他的朴刀给掷了出去。
刀如流星,悍然朝一个高举八棱紫金锤想要砸向一个受伤倒地老者脑壳的官军将领射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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