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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8章 遇上行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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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没法成立,因为李从云在市委的档案材料上明明白白有三个字:京城人。后面的家庭一栏也一样简单得失常:干部家庭出身。

    当时王承宗看到这个档案的时候还腹诽现在的人办事越发不慎重了,李从云好歹是个副处级干部,怎么给他编写的个人材料居然简陋成这样!一句干部家庭出身就能了事了?父亲是谁啊,母亲是谁啊?家里还有没有兄弟姐妹啊?他们的政治面貌又是什么啊?更别说要是按照早些年写档案的标准,就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也得明明白白写出来:是不是贫农出身、是不是党员、有没有参过军等等。

    不过,这时候王承宗想起这句“干部家庭出身”,却忽然心中一凛,疑云顿生:莫非他是那种京城高干子弟下来的?

    但这个想法居然立刻被王承宗自己推翻了。

    王承宗的想法其实有些偏颇:他觉得京城高干子弟基本上都是些纨绔子弟、酒囊饭袋罢了,典型的“新八旗贵族”,而从李从云今天的表现来看,则绝对没有半点这种纨绔味,如果说他这样的能力还是纨绔子弟,那他王承宗自己也只好回乡下种田了。

    于是,王承宗的想法走了岔路:他以为李从云的父母或者祖辈可能是老干部家庭的,但在前些年一个接一个的政治风波中被牵连,现在已然不在了,或者是早已下台了。正是因为那段历史太过不堪回首,所以个人材料中没有明说。华夏历来讲究“为尊者讳”,编史书都要如此,写材料当然更不用提,“我们党”肯定是极大的“尊者”,“为我们党讳”,那当然也是应该的。

    而且王承宗觉得这么一想,余争胜比较照顾李从云也就讲得过去了,余家可是勋贵之家,没准李从云家里的长辈过去跟余家就有些交情呢?那李从云就正儿八经是余争胜的晚辈,余争胜在岛城做***,又是省委常委,照顾一下晚辈,再正常不过的事,更何况还是个有能耐的晚辈。这也能解释那个传言里说“亲耳听见李***叫余***作‘叔叔’呢”这句话了。

    王承宗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终于觉得,李从云的身世不用去管,他为什么以二十多岁的年纪而少年老成、精通官场上的说话之道,也没必要去深究――没准人家就是个孙悟空,石头里蹦出来的天才呢?追究这个没意义,不如想点有意义的。譬如说:李从云说的那几个办法有没有用,mbo是不是真的如他所说是把杀伤力极大的双刃剑。

    王承宗也知道,现在,关于国内经济学界的专家们,对于mbo的讨论也有两种不同的声音,赞成的观点认为,在华夏,由于国有和绝大多数集体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产权不明晰,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也就是公司实际的控制者)的管理才能一直不能得到应有的有效回报,激励严重不足。因此,mbo作为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工具,对于中国企业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反对的观点认为,mbo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低价购买国有股,然后高价套现。

    王承宗在今天的讨论过后,同意了李从云的观点,从根本上讲,mbo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企业重组工具,离不开其本质――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管理层作为公司的知情者,对公司的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非常清楚,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的差距成为管理层收购的原动力,当管理层认为通过自身的努力能使公司业绩得到显著改善或者是公司价值被低估,便想通过融资手段来或者公司的所有权,从而分享公司升值的成果。如果是外部收购,由于不可控的因素太多,风险加大,出价势必会降低,另外买卖双方彼此不熟悉,在谈判过程中也会增加一定的成本。这便是mbo存在的经济基础。

    所以从理论上讲,管理层出价应当比外部出价高才是。而我国出现一些mbo收购,大多是暗箱操作,根本没有竞价的环节,因而受到一些专家的质疑。特别是上市公司,由于制度的缺陷,同股不同权,国有股靠高价发新股、配股,升值既容易又快捷,每股净资产1元钱的国有股,上市以后可能就变成4元钱,以这个价钱卖出,自然是大大地升值了,皆大欢喜。

    如果管理层买过来,也不用付出更多的努力来改善公司业绩,只要能保住公司的再融资资格,进行一次增发或配股,净资产可能就变成了5元钱,轻轻松松稳赚一大笔。这么高的收益,而且没有风险,谁不愿意干呢?另一方面,对于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广大股东来说,公司的增值来源于他们的贡献,他们是否享有优先购买的的权利呢?这是理论界还在一直争论的问题,尚未有实践的案例,事实上也存在着许多法律障碍和操作层面的障碍。这样,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管理层以净资产上下的价格大量购买国有股,显然有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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