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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没有乞丐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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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利于消化吸收,简直气死我了,以后千万不要说我认识你,从此后你我桥归桥路归路——哈哈哈哈!还是我的猛猛聪明呀,不愧是我封的‘天下第一熊’,这么高难度的表达方式,你居然信手拈来,天才熊猫呀!哈哈——好!我答应你,十只叫花鸡。对了,叫花鸡!叫花子,我知道为什么方才感到和后世不同了,宛城竟然没有一个要饭的,一路上也没有,可是这是为什么呢?”乞丐不是好多小说和电视剧里必不可却的点缀吗?

    在回程的路上,葛玄为我揭开了谜团,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好笑,这和汉朝的户籍制度息息相关。

    说白了汉代没有授田制度这一说,刘邦建立汉朝时,经过常年混战到处都是荒地,有主人的只要拿出凭证,那么你可以合法拥有自己的田产,没有土地的人只要在官府备案,就可以去开荒种田,只要不是人口特别集中为了开荒而引发争斗,官府一概不管。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官府只管划地给你,你眼光好开出了良田,那么恭喜你,你可以缴赋纳税了;眼光不好开出的荒地基本没有收成,对不起你还是要照章纳税,你混不下去,要跑,很好很强大,只要被官府碰着,盘查户籍时没有正规的官府行文,恭喜你,你就要加入奴隶大军的行列了。地方豪强抓着只要送到官府,还可以打九折、打八折,合法地使你变成他的奴隶。

    只有发生大面积灾情的时候,官府才会网开一面,一般情况下,各地官府会让大批流民保持基本温饱,待灾情过后遣返原籍,如果你非要留下来,如果没有亲戚朋友收留帮忙,最后的结局都是变成奴隶。

    不过比奴隶社会好的一点是,奴隶在官府有备案,家主不能随便的对奴隶致残致死,有了一点点人身保障,而更加奇怪的是,两汉时期的奴隶过的日子一般情况下,会比依靠耕种地主土地的佃农过得好,就像我家家兵一样,不会为自己是奴隶而悲哀,而是为自己比一般的自耕农活得有面子,生活更有保障而沾沾自喜。纵是家主犯有穷凶极恶的大罪(有时候哪怕是谋反砍头的大罪),也不会有人去揭发举报。如果你这样做了,恭喜你,从此没人会相信你这个卖主求荣的小人,社会舆论会让你感到自己活在无人的孤岛。

    莫名其妙的大汉,充满忠和义的年代。

    出了宛城顺着官道沿着白河,一路向北四十几里后就到了西鄂城,穿过西鄂再向北五里路,就到了刘府——我的家。

    在初冬的夕阳下,一座小型的城镇懒洋洋的躺在冬日余晖里,再近一点你会发现,它是一个小型军事要塞。据贝叔说庄园长宽都是三里,看着高高瞭望楼上巡逻的哨兵,听着早早就回荡在空中的警钟声,你就会承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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