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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铁血应犹在 第三十七章 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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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致方位。”凤翩翩给杯子满上,希望对方多喝几杯,好让他多看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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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一个不知名的小城。

    屠诗冒险,在酒楼里吃饭。他在点菜的时候已经想好了,一旦伙计发觉他是通缉犯,他马上就逃,不过伙计并无异状。

    他选择这间酒楼的原因,是因为听见琴声从中传出,说明有琴师,而琴师的表演可以吸引食客目光,从而最大程度忽略坐在他们中间的通缉犯。琴师是个玩家。一般来说,也就玩家会为了报酬而纾尊降贵,甘于在酒楼里弹琴助兴,而NPC是对此不屑的。还别说,他弹得挺好听的。

    这顿饭吃得还挺顺心的,但吃到半路,一位衣不蔽体的老婆婆溜进来,颤巍巍地拿着一个破碗,挨桌求些吃的。

    伙计赶紧跑过来,拿着扫把棍去捅老婆婆:“别进来!懂不懂规矩!”

    老婆婆大概是身体虚弱无力,一捅就倒了,但她还死死护着碗,哭道:“可怜可怜我吧!家里闹灾,老婆子活不下去啦!”

    听这口音,是冀州的?啊……记得好像北边旱灾很严重?灾民都流浪到这儿来讨饭了吗?

    老婆婆不肯走,想抱桌子腿,怎料抱的是食客的腿,于是啪地就被一脚踹翻,碗砸成碎片。那食客是个瘦猴似的小年轻,袒露着毛茸茸的胸口,眉毛上挑,眼睛一瞪,鼻孔朝天,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派头。与他同桌的两人齐声叫好,挤眉弄眼,趾高气扬,应该都是痞子。

    “喂!”不管号哭的老人,痞子对伙计道:“你们还做不做生意?我花了大钱坐这里,被这死老太婆弄脏了裤子,还不赶快把她赶走?”

    伙计连连应是,屠诗见状,赶紧叫道:“别动手,我请她吃就是了!”

    选项A,视若无睹;选项B,伸出援手。

    屠诗选B。

    痞子不乐意了,大摇大摆走过来,屠诗见机不妙——自己可是通缉犯,决不能被对方认出!于是他赶紧低头。痞子拍拍屠诗脸蛋:“呦呵,你小子要逞英雄?我告诉你,告诉你们所有人,谁都不要给她吃东西!我就是要饿死她!”

    …………

    在被伪装起来的甜蜜蜜暗算之后……

    “你脑袋有问题?你不想想你现在什么处境?你居然还去锄强扶弱、行侠仗义?不要脱离实际行不行?我们实事求是行不行?哪怕那个不是陷阱,你也不要管,因为根本就不关你事!”

    “知道了。”

    …………

    拍的力度很重,屠诗的脑袋都被打得一晃一晃的。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感觉有个人对他说:杀,杀,杀……他和痞子之间的距离很近,半秒钟,只需要半秒就能一击致命。但是出手的代价是什么?就是身份暴露,然后追求悬赏的玩家蜂拥而至。于是屠诗盯着桌面那块显眼的、积满油垢的蛀斑,眼里要滴下血来。

    选项A,视若无睹;选项B,伸出援手。

    屠诗选A。

    同样的选择题,他前后的选择却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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