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少年,说派克笔,如同大白菜似的口吻,一边的柜员,听了不由连连啧嘴,我的天哪,这种几百块钱的钢笔,还能说买就买,这也太奢侈了吧。
小孩子家家的,一点也不知道为家里省钱啊!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杠头。
“哎哟哟,小王啊,你怎么这些钢笔都拿出来了哦,作死啊!”一边的马菊红,见着同事小王,拿了好几支派克笔出来,那叫一个心疼,“这些派克笔哦,老贵的啦,随随便便坏了点,也不是这些乡下小瘪三买得起的。”
又不是外宾,不过是两个乡下人小孩而已。
那一口掉渣子的土腥味普通话,当谁听不出来呢。
这个小王也是的,太年轻,心里一点成算也没有了哦。
她可是看多了那种,说东说西,指指画画的,然后一掏兜里,那是比脸还干净,偏偏还一脸不得了的样子。
听着马菊红这语气,那满是高傲不屑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什么大人物呢。
齐媚微微一笑,偏了偏头,看向韩琰,脸上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琰哥哥,这些派克笔很贵吗?我都不敢买了啊。”说着,拿出自己随身小皮包里的一支万宝龙镶钻钢笔,“是不是比着这支万宝龙还要贵啊。”这是齐媚见着这支万宝龙精致漂亮随手放在小包里的。
之所以韩琰会说要给齐媚买钢笔,也是因为见着小丫头似乎新添了钢笔这个爱好。
而齐媚也是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见了马菊红。
马菊红是魏明疏的表姐,当年的时候,对齐媚可是各种挑三拣四,觉得齐媚配不上他们家的魏明疏,非得处处压着齐媚,必须要让齐媚低一头,才觉得心甘情愿。
而齐媚看在魏明疏的面子上,对马菊红还算是比较容忍的,毕竟只是偶尔见一面而已,随便打发点好东西给马菊红,马菊红就反过来颠颠的拍她的马屁。
当然了,拍马屁的同时,也不忘得意洋洋的觉得,齐媚这个“丑女”是被他们家魏明疏吃定了,都买了那么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