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要打听到罗秀前往香舍索隆堡的消息,并不困难,所以芬格尔斯小姐来到夏洛特庄园后,有陆斯恩的陪伴,可以尽情享受秋日午后的阳光,而不用担心罗秀小姐瓷杯中的红茶随时会泼过来。
大片的白云在天际飘荡着,在极远处和翠绿的草场相接,格洛带着两匹纯白的伯德纹马驰骋,这种在喜拉雅雪顶广阔天地间放肆惯了的马儿,需要最宽敞的环境舒展它们的脚力。
云桢树,铁木衫,铁罗利树,三叶柳,高地铁松,在庄园的边沿高低成林,三两只麋鹿在自由地奔跑,幼鹿勉强地将脖子从草丛里伸出来,略带惊慌而好奇地看着漫步的男女,时不时有或灰或白的身影在灌木从里串来串去,偶尔还会有伯德纹马的嘶鸣惊起树林里成群的夜雀儿,这些小家伙铺天盖地地在天空中旋转着,片刻之后又会回到林地里,等待着夜晚欢叫着求偶。
夏洛特庄园的景致,以典雅高贵著称,少不了各种洁白的大理石雕像,也有用草舍遮雨的石膏像,这里边有些是名扬整个多米尼克大陆的大师作品,如索罗伦斯,也有克莉丝汀夫人即兴制作的石膏仿制品,她并不在乎自己的作品能否长存扬名,随意地摆放在树丛中,花圃里,溪水旁。
类似于白柱廊桥风格的亚塔石柱凉亭三三两两地坐落在庄园各处,只要天气好,克莉丝汀夫人经常会在这些凉亭里读一读泰格的散文集,或者罗秀也偶尔出来写生,闲暇时分拉一首帕格尼斯的《女舞之曲》,展示她那惊人的小提琴天赋和极其令人称赞的技巧。
有陆斯恩的陪伴,芬格尔斯看到了夏洛特庄园与众不同的的风景,她觉得这就是爱情吧,甜甜的,有着纠缠心扉的迷恋,一个平民家庭的女孩,可以为了贵夫人的头衔舍弃爱情,但是一个本来就有着光芒四射身份的贵族小姐,当她无法把握自己的婚姻时,她更需要品尝一下爱情的滋味,以便她在嫁为人妇之后,依然可以在淡淡的哀愁中回忆起给予自己酸甜爱情滋味的情人,然后在偶然的相遇中,和再次邂逅的情人来一次雾水情缘。
略为遗憾的是,沙芭丝蒂安修女紧紧地跟着,并且时不时地和陆斯恩聊一些教义经文,陆斯恩虽然能够完美地解释《神问》中神对世人罪的八十二个质问,也对《七日谈》里圣奥古斯都的某些句子有着独到的见解,但芬格尔斯此时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她怀疑老师似乎是在故意影响她和陆斯恩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朱利尔斯这个傻瓜也一直跟着,拿着那把完好如初的长剑翻来覆去地看,芬格尔斯觉得,他这个样子,如果有一个刺客来袭,他都死几百次了。
幸亏有陆斯恩,他总是能给人安全感,当芬格尔斯借口查看他伤势时,握住他的手,那种让人心醉的温暖又从他的手心传来,让芬格尔斯真想一直握住。
欧德修凡克家的老修士果然厉害,那样重的伤势也能治愈,不过陆斯恩的魔术,也非常神奇,芬格尔斯没有像罗秀那样,执着地想知道魔术的真相。
秋末的天气并不像冬日那般瞬息万变,夏洛特庄园的天空却在近日暮时笼罩在乌云之下,芬格尔斯不得不尽早结束拜访,虽然克莉丝汀夫人还没有回来,但谁在乎呢?芬格尔斯的目的早就达到了,只是她忘记了询问陆斯恩是否认识《勇士》的作者,那本来是她想用来找陆斯恩的借口。
玛吉斯家的马车离开后,多琳回到庄园为克莉丝汀夫人取披肩,夫人和艾格博特先生的谈话可能要比较晚才结束,秋夜的风,总是太凉。
“我去接夫人回来吧,如今的伦德,有些不太平,尤其是晚上。”陆斯恩从多琳手里接过虽然轻薄,却十分保暖的熊绒披肩。
这是用喜拉雅雪顶巨熊胸前一撮绒毛编织而成,价格昂贵不说,那种柔软犹如温水淌在肌肤上的感觉,才是克莉丝汀夫人最喜欢这条披肩的理由。
“陆斯恩,其实你护送夫人回来,我才更担心。”看着陆斯恩准备马车,多琳靠着高大黝黑的塞尔塔马,揶揄地笑道。
“不要忘记了,我才击败马歇尔,我已经证明了我作为一个骑士的勇武,更何况我还是最忠诚的仆人,我甚至会用我的胸膛为夫人挡住锋利的剑刃。”陆斯恩在车厢的软垫上再铺上一层驼绒毯子,点燃雪慕叶的熏香,罗秀认为这种香味只能用来掩盖皮草难闻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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