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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恶魔,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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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练习投射长枪。

    右墙上陈列着一排排的锋利长剑,长枪长矛,钉锤和狼牙棒等重型武器。

    曾经在历史上有一段时间,信奉始祖的骑士都愿意使用钉锤和狼牙棒,因为这些钝武器能够击昏甚至击杀敌人,却不会流血,非常符合厌恶流血的教义。多米尼克大陆历史上著名的狮心王理查和有征服者名号的威廉国王,在战场上,钉锤就是最好辨认他们的徽章。

    仆人们搬来四张椅子,芬格尔斯小姐,莎芭斯蒂安修女,以及奥斯顿先生,雷蒙德管家,将会见证这场为了获得芬格尔斯小姐晚餐邀约权力的决斗。

    观看者还有尤金芬妮庄园一些有暇的仆人和家族骑士,护院骑兵等人。

    失败者同时也要获得唐吉士骑士的称号,并且将自己的全套铠甲和骑士佩剑,交付给胜利者。

    “这是一场没有太多悬念的战斗。”莎芭斯蒂安看了一眼满脸兴奋的芬格尔斯,凑近奥斯顿先生,低声说道。

    奥斯顿正在打量着欣赏陈列架上多种类型武器的陆斯恩,后者还会时不时地用他那温柔的笑容与眼神,和芬格尔斯小姐进行无声的交流。

    马歇尔在朗诵教义,跟随护教骑士学习修行的缺点之一,他们的每一次战斗,都需要背诵一大段的经文,为自己的战斗在《日经》中找到合乎教义的理由。

    “你是说?”奥斯顿先生虽然也有一个骑士头衔,但那可是他作为玛吉斯家族继承人一生下来就拥有的头衔,他只知道从体型上来分辨那位骑士更有力气。

    “这个陆斯恩,很强。”莎芭斯蒂安依然遮掩着面纱,和奥斯顿的目光一起跟随陆斯恩的脚步移动。

    “和费迪南德相比如何?”显然,奥斯顿先生也栽在了费迪南德手下。

    “费迪南德?”莎芭斯蒂安的眼眸中闪烁着看透人心的睿智,那绝对不是一个年纪轻轻的修女可以拥有的光采,这是一种看透世间凡俗种种,超然之后的彻悟,这样的莎芭斯蒂安修女让奥斯顿有了第一次见到克莉丝汀夫人时的感觉。

    莎芭斯蒂安没有评价费迪南德和陆斯恩的实力,只是转过头来,看着貌似虔诚诵经的马歇尔,他多半在心里诅咒怒骂陆斯恩死到临头还不忘记挑逗芬格尔斯小姐。

    仆人将最新送到尤金芬妮的《骑士》月刊送了过来,似乎不方便打扰芬格尔斯小姐,月刊递到了莎芭斯蒂安修女身前,修女顺手接了过来。

    “希望马歇尔不要让陆斯恩太过光芒四射,这样会让芬格尔斯无法自拔。她从小就喜欢那种可以保护她,以锐不可挡的气势击溃敌人的强者。这也是她迷恋《勇士》中那个希罗的原因之一。”莎芭斯蒂安谈起芬格尔斯,眸子中的摄人光芒敛去,多了一份温馨,“最新一期的《骑士》月刊已经送过来了,听说连载的《勇士》似乎增加了一个新角色,恶魔……”

    莎芭斯蒂安低头随手翻开,脸色一僵,这绝对不是巧合……《勇士》中的恶魔角色,名为陆斯恩夏尔!

    莎芭斯蒂安修女回头搜寻,那位仆人的身影已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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