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片死地,我们行进速度很快,但士兵们都感到酷热和口渴……”
“这里是临时统帅部,罗迪大元帅正在和将军们开会议事,为了确保军事机密,我们只能远观。”
“亲人们,我们在大部队中,随机采访一位士兵,听听他的心声……你好,年轻的勇士,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战地老记者墨冬把魔法扩音器对准了一位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年轻士兵,年轻士兵很腼腆地笑了笑,轻声道:“博伦,我叫博伦士!”
“大声一点,年轻人,用你踏平地狱的无畏,来跟大家打个招呼!”老记者墨冬呵呵笑道,又拍了拍腼腆年轻士兵的肩膀。
“家乡的亲人们,大家,大家好。”年轻的士兵声音很小,看起来还很害羞。
“再大声点,年轻的勇士,上战场的男子汉应该咆哮……”老记者墨冬开始还以为这年轻人是某个爵士或者领主的儿子,派来挣点声望,好回去继承家业的。他哈哈大笑,又问道:“听说士兵们都喜欢叫人绰号,我想知道,你叫什么?”
“啊,他们,啊,叫我……”年轻的士兵不太好意思说出自己的绰号,很难为情的样子。
“他们不是叫你‘害羞小姑娘’吧?”老记者墨冬开玩笑道。
“不是,他们,叫我,啊叫我‘鬼眼杀人狂’,咳,这好像不太好听。”年轻士兵一说,吓了老记者墨冬一大惊,这么腼腆的年轻人叫这种外号,合适吗?
“别相信他,我来揭发,他真正的外号不是这个。”边上的同伴好像不太同意,一听哄笑起来。
“那他叫什么?”墨冬一听,有内幕消息,马上把魔法扩音器送过去。
“这家伙杀人如麻,嗜血如命,能力特别变态,在训练的时候,曾经赤手空拳杀死过六十多个逃亡的迦勒叛军,甚至还用嘴巴咬断了一位叛军骑士的咽喉,被我们头儿三次提名上去选拔成精英小队,后来由汤米将军亲点成为精英小队候补队员,现在回来带兵历练的,你看,这家伙的臂章是副队长,狗日的,他还是我介绍才参军的,现在成了我的上司!你们想知道他的新外号吗?我们现在都叫他‘血腥食尸鬼’!因为他一上战场,就跟食尸鬼一样贪婪地吞食敌人的生命……”同伴七嘴八舌的话,让老记者墨冬下巴掉地。
真是人不可貌相,现在老记者有这种感觉。
谁想得到,这么腼腆的一个年轻人,就跟害羞的小姑娘似的,竟然是一个‘杀人狂’,不,竟然是一个‘血腥食尸鬼’!
“咳,咳咳,小伙子,你这个包里装的,是什么?”老记者墨冬决定转移话题。
“这是家乡的泥土,我们一人都有一小包。如果我们战死了,伙伴们就会把我们的躯体烧成灰,和家乡的泥土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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