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还蒙蒙亮,已经有一大批学生在去赶往学校的路上了,在农村的交通不如城里那么发达可以坐公交,路程远的基本都是骑车,但是有一个例外。
呼吸均匀迈着轻盈步伐的向小天在路上满腹牢骚的奔跑着,从小到大都是这个样子,自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都十几年了,父母在城里教书,爷爷又不方便,从未像其他小朋友那样有家长接他上放学,只能是自己走。
可是向小天从小就比较爱发呆,也不知道小脑袋瓜在想什么,走在路上没少撞电线杆,掉沟里,总是上学迟到,回家误饭。但是规定四年级以前不让骑车,所以他想出来一个虽然很讨厌,但是却很管用的方法:跑步。
起初还是很难适应的,但是至少在跑动的时候不能胡思乱想了,他很满意,但是后来跑步越来越顺,越来越自然,这样一下就是近十年。
果不其然,后来也让他练就了在跑步当中发呆,他很是郁闷,因为每次清醒都是伴随着叫骂声,不是差点撞到别人就是被撞,自行车还好说,汽车的话就只能祈祷命大了。
向小天进入教室看到满屋子的人已经到的差不多了,除了几个认为学习无用的学渣们估计还在床上睡觉,稍微有点上进心的已经借着这早上的大好时光,在疯狂的吃书了。
向小天看着这些甚至连抬头打招呼都是在浪费时间的祖国花朵们摇着头走向自己的座位,虽然他自己也把自己划作“学渣”一类。但有一点和他们不一样就是他始终认为:永远都不要认为学习没有用,知识只有用的上和用不上之说,绝对没有有没有用之说!
这也是他每天被迫早起跟着这帮“花朵”奋斗的原因之一!
虽然很讨厌那些莫名其妙的麻烦,喜欢懒懒散散自由的生活,但有时想想看还真的不想成为妈妈口中说的那样成为一个路人甲。所以也想早点克制掉发呆的毛病,干点有意义的事,但无奈就是克服不了,更重要的是:什么事情才算有意义呢?
“早呀,小天!”说话的是一个声音很甜的女孩,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很清秀,跟向小天可谓是青梅竹马,甚至从一年到现在一直是同桌,除了上学、放学走不到一起,几乎干什么都是一个频率。
向小天坐下后边整理着书桌边道:“早上好,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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