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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四章 :长安,尚公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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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一零四四章:长安,尚公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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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毅拒绝后,李世民心里却总放不下,有点烦。

    一来是如何笼络住林毅,没有更好的办法;二来,李敬确实不小了,该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李世民曾玩笑似的问过女儿李敬喜欢什么样的驸马,李敬表露的意思是有点像林毅那样的。

    李世民认为是件很好的事,结果却不成。

    李世民闷闷不解。

    一天,闲聊时,李世民告诉了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当然了解李世民的心思,也认为是件好事。不过退婚恐怕是不成,以林毅的性格,不会。

    “陛下,到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李世民急忙问,一脸期待。

    “林毅不退婚,也不让未婚妻当妾,这是他的底线,那就不打破这个底线。”长孙无忌慢悠悠的说。

    “底线”这个词是从林毅那儿学来的,用在这儿最能准确表达意思。

    “不打破底---线?”李世民疑惑,不由得抬了一下头问。

    李世民对底线这个词意思明白,但一时还不习惯,说起来不顺口。

    “赐婚,赐平妻。”长孙无忌回答道。

    “平妻?可有这种说法?”李世民被这一大胆的说法搞的有点懵。

    “有,晋朝时的贾充先娶李婉,再娶郭槐,称为‘左右夫人’。北周天元皇帝宇文赟五皇后并立,元配天元大皇后以外四名皇后都是平妻。”

    长孙无忌“引经据典”,给李世民解释。

    实际上,中国古代传统婚姻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在秦汉以前有媵的说法,《仪礼&p;#8226;士昏礼》。注:“古者嫁女,必娣侄从之,谓之媵。”如周天子以王姬出嫁齐国,同姓之卫鲁晋等,必以宗女媵之。贵族嫁女,必以侄女姊妹从嫁。而从嫁过去的姊妹就是媵,地位比妻子低,比妾要高,和所谓平妻一样,实质上也是妾。而嫡妻死后,媵就能够有机会成为正妻,但是其他来路的妾是没有机会的。

    自秦汉以后已经没媵了,律法明文规定了一夫一妻,同时可以适当纳妾的制度。

    《孟子》齐桓五禁,一曰无以妻为妾。是关于乱妻妾位的最早记载。

    虽然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但也有例外。比如,长孙无忌前面列举的例子。

    而且,在唐代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并嫡之风尤盛,实际上官府也默认了,只是没有合法化而已。当然,由于唐朝的开放,唐朝女性对婚姻的自由度在中国各朝代中也是相当高的。

    试想,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长孙无忌提出这样的办法,也不是荒谬的。

    长孙无忌即不是此事的开创者前面已有例,更不是终结者。

    前有古人,后更有来者。《旧唐书&p;#8226;王毛仲传》:“其妻已邑号国夫人,李隆基赐妻李氏又为国夫人;每入内朝谒,二夫人同承赐赉。”《安禄山事迹卷》:“天宝六载,加御史夫人,封两妻唐氏段氏并为国夫人。”《合璧事类》:“安重荣娶二妻,高祖因之,并加封爵。”

    何况,此时的法律也不完善。直到永徽二年651年长孙无忌奉命与律学士对唐律逐条解释,撰成《律疏》宋以后称《唐律疏议》30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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